按照奈曼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区新冠肺炎常态化和秋冬季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自治区、市、旗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及应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以及单位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和督查,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物业小区、保障性住房“一日一消毒”工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公租房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日对小区共用部位(单元门厅内、楼梯间、走廊通道、物业服务场所、地下停车库、小区广场等)、共用设施设备(电梯、健身器械、下水管道等)实行“一日一消毒”工作;二是加强相关疫情安全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横幅、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宣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安全常识,提高业主防范意识;三是督促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小区内禁止开展群体性集会活动安排;四是督促各物业企业对小区来访人员进行摸排,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人员。
(二)做好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工程建设管理股、质监站负责抓好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要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做到所有用工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下班做到询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体温测试、实行登记制度; 二是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办公场所、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每天做好消毒、通风工作。
(三)做好房地产售楼部及中介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房产股和房地产管理局要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房地产售楼部及中介机构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各开发企业要对售楼部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
(四)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属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引导干部职工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局属机关、各二级单位组织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配齐值班人员,进单位外来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罩,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快速处置。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运用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加大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在全旗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造疫情防控的浓厚氛围,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纪律,加大督导。要强化担当作为,拧紧责任链条,旗住建局及局属二级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要抓好思想疏导、工作指导,明确专人专责,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