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地村新生儿土地承包实施方案公示单
公示时限 |
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6日 (共七天) |
重大事务内容摘要 |
新生儿承包土地实施方案 |
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我村新生儿承包土地实施方案如下。 一、除在我村挂靠户口以外,所有在2015年2月28日(包括2015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18日(包括2020年3月18日)期间新出生、具有我福兴地村农业户籍没有分得承包地的新生儿给予承包土地。201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因计划生育、父母离婚迁入,并且在2020年3月18日(包括2020年3月18日)之前上完户口是我福兴地村农业户籍没有分得任何土地的新生儿给予承包土地。 二、我村可供新生儿承包的土地是村东北河湾地(原苏志军承包地),村东河湾地(刘景阳承包地) 村集体给新生儿分的承包土地不收承包费。 三、依据各户申报对符合给予承包土地条件的新生儿进行统计,申报日期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后果各户自负。每个新生儿可承包土地面积为面积为2亩,承包期限为7年,到2026年9月30日终止,不收承包费。 四、承包土地采取抓阄的形式进行承包,抓阄按着新生儿年龄从大到小(合阄的按着年龄大的)的顺序进行抓阄。 五、承包土地地块按所抓阄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分地,分地地块顺序:1、东北河湾南节地从西往东分;2、东北河湾中节地从东往西分;3、东北河湾北节地从西往东分,4、村东河湾道北王树志北边地,从南往北分。每块地按着2亩分地,如果有剩余不足2亩,从下块地补够不足部分面积。 六、此次分得承包土地的户,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泄洪或被征占,所造成的土地流失,福兴地村不给任何赔偿和补地,防洪等一切各户要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如果该地块被征占,征占地补偿款归此次分得承包地被征占的户所有。必须按着地类属性进行经营管理,如果不按着地类属性进行经营管理,所有处罚和责任由此次分得承包地户承担,并且无条件服从政府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土地经营管理。 七、因原河湾地承包户苏志军、刘景阳不同意将承包地内的树木无偿归村集体,需要上诉到法院,进行依法裁决,因此这次分得新生儿承包土地的户,所分得地块内的树木不得私自砍伐,依据法院判决执行。 八、预计分地时所需人车工款10000元,用村集体土地发包收入支付此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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