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118

奈曼旗民政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旗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准则,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突破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努力打造“人民至上、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根据旗委、政府工作要求,现将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城乡低保工作2020年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8元和5618元,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727.4万元,受助困难群众38234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全旗已累计将6749户12568名符合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占当时贫困人口总数20376户59718人的21.04%。印发了《奈曼旗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奈曼旗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开展脱贫攻坚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对纳入农村牧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后,均给予12-24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稳定可持续。受今年疫情影响,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民通发〔2020〕2号)文件要求,2020年低保中心对我旗在享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中按照“只进不出”(除死亡、骗保人员除外)的原则执行,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扎实开展低保规范化治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核实,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原则,对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残疾3级)单人施保,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单人施保,确保兜底保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2020年8月,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洁一行到奈曼旗调研兜底脱贫等民政重点工作,强调当前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我局的社会救助工作给予充分的认可。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2000元和750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00元和1200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962.99万元,受助困难群众2043人。开展新增特困供养人申请调查审批工作,增加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次数,将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次数从原来的一年审批一次增加到一季度一次,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限,基本做到了本季度申请本季度审批。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及通辽市民政局要求,对全旗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意愿进行调查,共为11位老人办理了集中供养入住手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旗分散供养人员全面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部签订完毕。2020年截止目前通过“救急难”共受理、审批临时救助对象997人,发放救助资金310.95万元。下拨乡镇540万元(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助力精准脱贫,用于缓解城乡特困人员生活改善。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老年人工作。为6.34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政策,为6192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93.27万元。积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奈曼旗3家养老机构进行三级备案。全面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八仙筒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和青龙山敬老院的项目立项申报,联合消防、食药监等单位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和人身安全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5次,全旗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12月,在全市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上奈曼旗作为先进典型发言,与会人员对我旗的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儿童工作。建立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共发放孤儿生活补贴21人53.956万元,对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23.124万元。发放2019-2020学年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金9人9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将摸底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受委托人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接受村委会监督,有效保障留守儿童权益。

3、残疾人工作。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自2019年四季度开始将低保户中的三、四级残疾人纳入到生活补贴范围,把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纳入到护理补贴范围。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920人207.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2561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24人171.9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1958人。两项补贴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459.74万元。2020年9月我局荣获通辽市“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2020年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人。今年,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中,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经协调,与奈曼旗蒙医医院、奈曼盛京精神卫生医院、奈曼旗天慈安养院分别签订救治、抚养协议,保证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寻亲的服务水平和效率。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发挥社会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并劝返、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回家,努力实现街道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

5、三民精减退职工作。积极做好“三民”、“精减退职”人员救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三民补助金154人218.45万元,发放精减退职补助金47人6.46万元。

(三)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殡葬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单、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张贴制式标语1500条、悬挂条幅480条、接待群众咨询300余次。通过宣传引导,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转变传统观念,不断提高对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的认识,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财政买单政策,对奈曼旗户籍的死亡人口(公职人员除外)减免基本火化费1200元。对15例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丧户发放奖补资金1.5万元。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对全旗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了9次清理整顿,制止违规土葬30余起。

2、婚姻登记工作。2020年,婚姻登记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高婚姻登记水平。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2658对,离婚登记1289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911对,登记合格率100%。整理和完善档案5858份,查阅和出具婚姻档案679份,接待来访咨询10000余人次,免费发放婚姻宣传册2000本,投入资金建设标准化第三登记室。加强婚俗宣传,倡导和谐婚姻,开展婚姻登记颁证仪式,为359对新人进行了免费颁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受理婚姻咨询辅导1218人次,挽救修复婚姻279余对。

3、地名普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共修改完善26条地名属性信息。完成奈曼旗地图相关信息审核工作,修正苏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等地名共291条。全年调处各级边界纠纷案件21宗,进行实地踏勘31次。根据通辽市行政界线界桩统计工作要求,共统计上报省、市、旗县三级行政界线界桩91颗。完成蒙辽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界线联检长度45.7公里,检查界桩4颗。按照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地界线管理有关情况,共排查上报跨界资源权属纠纷3宗,其中盟市级2宗,旗县级1宗。

(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夯实,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基层政权工作。完成243个嘎查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制定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目前全旗355个嘎查村、18个社区全部按要求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指导街道社区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启动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我旗城镇社区18个,其中城市社区15个,乡镇社区3个,其中1000平米以上的6个,其它均达到了自治区建设标准,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对28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改革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指导嘎查村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2020年12月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洁一行再次选择到奈曼旗调研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此举既是对我局工作的敦促,同时也体现了区、市两级民政部门对奈曼旗民政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2、社会组织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截止目前,全旗现有社会组织 171个,全年办证大厅共办理18份登记业务,其中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7份,民办非企业注销3份,民办非企业变更2份,社会团体变更3份,社会团体注销3份,共办结110份年检登记业务,其中民非审核通过40份,社团审核通过70份。

(五)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

1、党建工作。狠抓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会议,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等特点,着眼“三个聚焦”,高标准谋划好“十四五”全旗民政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切实解决民政干部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局党组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着力提升理论素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自治区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党内规章制度列为学习重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集中学习11次,自学1次,专题研讨会4次。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召开“学习强国”APP学习交流会,民政局党支部人均积分在直属工委52个支部中一直位列前三名。以党建为引领,依托脱贫攻坚、关爱弱势群体等载体,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民生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为创建最强支部打下了坚实基础。

2、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再次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善《奈曼旗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切实提高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修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以及责任清单。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安排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推动建立意识形态管理长效机制。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民政局党支部政治风险清单》,提出存在问题并作出整改措施,通过主题党日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活动,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内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充分利用民政微信群,开设“微信廉政课堂”,坚持每周在“奈曼旗民政局”机关微信群和“奈曼旗两级民政工作群”分享警示案例、廉政要闻、廉政文化等信息,使广大民政干部提升“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做到慎独、慎微、慎利、慎权。

4、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落实政策、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班子成员分工,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实施重大决策审议讨论机制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指导社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同时查验“健康码”等应用程序,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人员配置,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上报工作。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实施各项民生保障工程。进一步探索特困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发放试点推广工作。做好农村供养服务机构供养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旗、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完成城乡低保第三方专项治理及重新认定工作,监督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工作人员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对在享人员进行重新认定、民主评议及公示,认真做好公示后的信息反馈及政策解释工作。

继续探索政府购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精准度,杜绝“骗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 提升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信息核对工作,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持续做好入户抽查和信访维稳工作,主动发现和动员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申请低保,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被清退人员的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强化基础,突出重点,聚焦亮点,突破难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继续做好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民、精简退职、高龄数据统计和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完成上级福彩资金和其他项目申报工作。做好老人、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体关爱慰问工作。继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关爱困境留守儿童。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把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提升敬老院工作精细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一键”服务到位。加强对敬老院日常工作、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卫生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大力改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项目建设。建立督导检查制度、问题清单,以查促改,全面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办理婚姻登记。继续开展好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工作,倡导文明婚育、传播健康知识、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做好婚姻登记赋权下放工作。

2021年继续巩固流浪乞讨服务质量提升成果,规范使用全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系统和寻亲系统,对定点医疗、抚养机构按要求实施检查监督,全面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

2021年殡葬管理所将本着抓管理、重执法、求服务、要效益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力度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社会移风易俗、文明丧葬。以加强殡葬管理,提升火化率,杜绝土葬为重点,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大对殡仪馆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殡仪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禁止再建超面积墓穴。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杜绝封建迷信用品出售,净化殡葬用品市场。全面规范公益性墓地管理,禁止修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豪华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扎实推进殡葬惠民工作,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丧葬观。继续加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要求有规划、有管理,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治丧需求。完善教来河生态陵园建设后续工作。

(三)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积极配合组织部指导嘎查村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实现100%一肩挑目标。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随时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补充模块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对已填报的数据进行确认,对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根据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落实民政事权下放工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根据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奈曼旗民政局决定从2021年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临时救助、高龄津贴、婚姻登记的行政给付、行政确认权力赋权苏木乡镇(场、街道),资金发放由苏木乡镇向民政局提交发放清册,民政局相关股室汇总后统一将清册提交财政局进行发放,以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救助需要。

(五)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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