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常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95

大沁他拉镇常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常胜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3  人,其中书记1人。

三、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主要采取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与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推荐和考察结果差额确定。

四、本支部于2020年1  12  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常胜村党支部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到会党员先差额选举委员,休会统计,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镇党委批复后,再由委员等额选举书记。

五、大会选举时,会场设1个投票箱。

六、选票由党委统一制作,加盖镇党委公章。

七、大会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召集,镇工作指导组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1人。1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负责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八、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O”,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的栏内写上所选人的姓名(蒙汉两种文字均可,指向必须明确),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划“O”,不划“O”的视为无效。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重新选举产生。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不能同时选进党支部(总支)班子;如果同时当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1人当选。

十一、投票结束后,选举未成功的,不再另行选举,由镇党委研究确定班子产生方式。

十二、得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由镇党委批复后公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大沁他拉镇常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规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提交大会表决执行。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常胜村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参会党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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