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各国有林场(圃):
为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旗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林草系统实际,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生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要求各林场(圃)要制定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6月份第一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会议,开启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总动员。
(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座、讲堂培训。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根据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旗安委办印发的《奈曼旗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要求,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再细化 、再部署,着力推动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开展。开展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身边的典型事故和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反思自己,查找漏洞,排除隐患,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护能力。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和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契机,根据旗安委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各林场(圃)要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且具备自身特点的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自身安全生产的责任,提高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林场(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力争预案演练活动正规化、实效化、专业化。通过演练达到锻炼应急队伍、提升救援处置能力,防患于未然的实际效果。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奈曼旗“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到12月底结束,活动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三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安全基础保障、推进应急体系科技支撑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化落实。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万里行活动。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万里行活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自治区、通辽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启阶段重点工作。
(二)开展“区域行、专题行”活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三)开展全旗“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线索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林场(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在重点公共场所、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活动联络员推荐报送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林草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于7月1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包括动员会议、开展集中宣传、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图文资料,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林草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森防站),旗安委办将把各部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地址(旗住建局510办公室,联系人:张宇、王凤超,联系电话:4226575、18704750966、18047511135,邮箱:393749853@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全旗“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