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主要精神摘要
8月30日,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同志就如何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巩固脱贫成果以及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等做了重要讲话。现将会议具体内容摘要如下。
一、关于今年后四个月的重点工作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最后关键时刻,既要收官,又要巩固,还要衔接,这些都是中央交待的任务,都要完成好。现在疫情灾情影响还在持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关于2020年后扶贫的大政方针中央还在研究,越到最后时刻,越是考验我们的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工作作风,越是要求我们绷紧弦、加把劲,加强分析研判,了解真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以全面完成收官工作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
(一)解决影响收官的各种问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明确的,能不能全面完成任务,脱贫质量高不高,现在主要是看存在的问题多不多,问题解决得好不好。一是状态问题。有的松劲懈怠、疲倦厌战,有的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有的“冲刺”抢跑、急于“清零”,有的存在过关心态,有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发钱脱贫。有的甚至认为,脱贫攻坚督查搞完了,脱贫攻坚实地普查结束了,收入也能达到脱贫标准,可以坐等宣布了。脱贫攻坚虽然志在必得,但还不能说稳操胜券、高枕无忧,决不能掉以轻心。二是客观问题。不少外向型企业订单减少、生产下滑,增加了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压力,居民消费需求下降、农产品集中上市,增大了扶贫产品滞销风险,进而影响贫困群众增收和稳定脱贫,加大返贫致贫风险。我们要始终保持攻坚态势,切实克服松劲厌战思想、麻痹大意倾向,把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抓得紧而又紧,严防在扶贫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现存在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慎终如始、一鼓作气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就业是“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务工是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今就业扶贫工作目标就是“一个超过、两个不低于”,将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截至8月底,全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达到2898万人,1000多万跨省务工贫困人口的基础信息基本找齐,务工地点基本锁定。上半年主要是解决“出得去”的问题,下半年要重点解决“稳得住”的问题。一是摸清底数。摸清底数并实行动态管理,是做好稳岗就业的基础。中西部省份要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及时实现与东部省份的信息交换,协助东部省份把人找到、找全,对省内的动态管理也要加强,同步开展。二是落实政策。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和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用工企业减税降费、劳动力市场中介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费补助等,要用足用好。三是强化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省内外合作和多部门合作,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但不限于对口协作地区,全国是打开的。东部省份要统筹各方力量,为在当地务工的中西部全部贫困劳动力提供稳岗转岗服务。中西部省份要主动加强与东部省份工作对接,配合东部省份做好稳岗工作。中西部省份扶贫部门要牵头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基本情况,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各类专项帮扶,同时协调做好省内贫困劳动力的稳岗就业工作。
(三)做好消费扶贫工作。消费扶贫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对产业扶贫最大的支持,是疫情灾情背景下的有力举措。总的看,消费扶贫行动开局良好。关于下步工作,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做了全面安排,明确要求做到“五个结合”,实现“六个好”,打造“三专一平台”载体,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一是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今年的目标是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2000亿元,扶贫产品不出现大规模滞销卖难问题。目前已完成一半任务,要再接再厉,确保开门红。二是保障扶贫产品供给和质量。各级扶贫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扶贫产品的认定管理,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逐步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扶贫产品的品牌形象。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要做到价格合理,决不允许“消费”爱心,让购买者伤心。三是组织好消费扶贫月活动。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消费扶贫月”活动,各地要充分准备,积极参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尽可能加大采购量。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要加快推进建设,积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四是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消费扶贫宣传活动,对在销售扶贫产品多、销售金额大、带贫成效好的市场主体,按程序及时授予“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五是建立应急机制。一旦出现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要有相应预案,及时解决。
(四)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这几年,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建档立卡数据显示,全国贫困人口中有92%参与产业扶贫,超过三分之二的贫困户得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很多贫困县和贫困村的扶贫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这项工作,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已作了明确安排,各地要抓好落实。一是坚持产业扶贫发展方向。做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调动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发展能力;有利于突出产业特色,提高产业附加值,缩小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市场对扶贫农产品的接纳度和喜爱度。二是突出产业扶贫发展重点。要发展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带贫减贫机制,着力激发内生动力,推动贫困群众从“等靠要”向“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转变。三是强化产业扶贫政策保障。继续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扶贫的投入,向带贫主体和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倾斜。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与时俱进出台更有力的扶持政策,支持扶贫产业稳步发展。四是妥善做好贫困户野生动物禁养转产帮扶工作。五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脱贫攻坚投入形成了大量扶贫资产,既要持续发挥效益,又要防止腐败、保护干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等研究起草了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总的思路是,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底数,对非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现有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经营性扶贫资产,明确权属,加强运营管理,保值增效,收益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对到户的扶贫资产,属贫困户所有,村“两委”加强监督指导。
(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目前,贫困人口的搬迁工作已经完成,安居问题基本解决,但乐业问题若解决不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就不能算圆满完成。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扶贫办配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搬迁后扶工作的政策,初步搭起了后扶工作的框架,各地要细化落实。一是强化配套建设。提升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小孩有学上,生病有地方看。二是强化产业就业。充分利用迁出地和集中安置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推动集中安置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三是强化社会治理。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感恩教育,帮助引导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
(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切实发挥作用,不断完善机制。一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乡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多个途径,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只要符合监测标准就要及时全部录入,不能出现遗漏。二是提前采取帮扶措施。对限贫监测户,继续落实现有脱贫攻坚相扶政策对边缘监测户,及时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加强示范培训,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鼓励各地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防贫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三是压实部门责任。防贫机制是多部门联合运行的机制,要像解决“三保障”问题一样,发挥各主管部门作用,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聚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提前介入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共同把这项制度完善好、执行好。
(七)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和考核工作。目前第一批现场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扶贫系统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后续的数据处理等工作,确保分批如期完成普查任务。对普查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防止发酵成负面舆情。根据党中央安排部署,扶贫领导小组将开展脱贫攻坚期内的最后一次成效考核,继续考核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成效、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成效。总的思路是,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既往行之有效的做法,保持考核内容指标、方式方法基本稳定,同时,结合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工作实际和克服疫情影响的政策安排,适当调整优化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在考核内容上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统筹年度考核和全面考核。既考核2020年扶贫成效,也考核脱贫攻坚战5年来的成效。二是把普查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地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参考。三是体现收官之年特点。包括脱贫攻坚责任书任务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挂牌督战、稳岗就业、消费扶贫、规范公益岗位、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搬迁后扶、问题整改、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等。在时间安排上,拟于2020年12月启动,12月中旬开展实地考核,2021年1月底前完成综合评价,2月底报扶贫领导小组。通过较真碰硬考核,全面检验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成效,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八)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组织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静态库和动态库。各地要结合脱贫攻坚总结和未来工作谋划,做好今年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要全部予以退出,扶贫资源要聚焦剩余未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切实发挥应有效益。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会后各地就要着手启动,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九)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扶贫领导小组对总结工作已经作出部署,今年先在国家层面开展总结,为党中央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准备。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总结方案,已请37个中央单位着手准备总结材料。这个方案可以给大家参考,省里要有所准备。一是要总结根本性变化。主要是历史性的根本变化。比如,困扰中华民族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彻底消除,“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彻底解决等。二是标志性变化。主要是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历史性标志的变化。比如,饮用苦咸水问题历史性解决,南疆肺结核、西藏等地包虫病基本消除,北方荒漠化、西南石漠化等生态改善等。三是趋势性变化。比如,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变化,扶贫产业的发展,贫困人口思想观念、内生动力的变化,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党在基层执政基础巩固等。四是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五是典型案例。包括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具有重大创新性的工作案例,具有特殊意义的县乡村案例等。六是脱贫攻坚精神。
(十)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脱贫攻坚既要做好,也要讲好。一是组织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就、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重点宣传挂牌督战、稳岗就业、消费扶贫、防返贫机制等。二是组织扶贫日系列活动。今年扶贫日期间,扶贫领导小组将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会、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录制播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优秀作品征集展示展播活动,举办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活动和扶贫日系列论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相关活动。三是加强扶贫交流基地建设。我国的脱贫攻坚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希望分享中国减贫经验。各地要加快推进扶贫交流基地软硬件建设,用外国人听得懂的话讲好中国减贫故事。四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持续做好涉贫舆情监控分析和引导处置工作,及时回应、主动发声,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总体成绩,防止恶意炒作干扰大局。各地在宣传时要注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历史性成就,应该由党中央宣布,地方、部门不得抢先宣布。
二、自治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一)及时传达贯彻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和刘永富主任讲话精神。指导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克服松劲厌战思想、麻痹大意倾向,慎终如始、一鼓作气,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收官、巩固、衔接等各项工作,把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抓得紧而又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排查解决影响收官的各种问题。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所有问题解决到位、各项指标合格达标。要统筹抓好非贫困旗县、非贫困嘎查村的贫困人口脱贫,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已基本完成任务的地方,抓好对标补短、巩固提升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等问题。9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脱贫攻坚全面督导调研,指导基层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
(三)积极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重点解决“稳得住”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及时实现信息交换,掌握劳动力外出基本情况。落实支持企业和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企业减税降费、劳动力市场中介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费补助等奖补措施。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数据库和贫困人口就业需求数据库,精准掌握贫困人口就业需求,加强对接培训,帮助已外出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防止返乡“回流”。实施《自治区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公益岗位开发、管理等工作,做到因需设岗、人岗相适。
(四)大力推进消费扶贫。认真做好扶贫产品认定管理,严
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逐步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扶贫产品的品牌形象。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组织开展好“国家消费扶贫年”“消费扶贫月”系列活动,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积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宣传动员,对在售扶贫产品多、销售金额大、带贫成效好的市场主体,及时表彰奖励。坚持线上线下、内消外销共同发力,着力构建消费扶贫大市场,有效解决扶贫产品滞销和“卖难”问题。
(五)持续做好产业扶贫工作。要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带贫减贫机制。过渡期内资金重点要向带贫主体、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和种子工程等方面倾斜。探索创新使用扶贫资金支持稳岗就业和产业发展的新路径。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持续推进扶贫资产清查,建立完整的底数清、产权明、责任实的县乡村三级实体化管理台账,推进公司化运营管理,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待国务院扶贫办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文件下发后,结合我区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六)配合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协助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提升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水平,确保小孩有学上,生病有地方看。充分利用迁出地和集中安置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加强组织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研究分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结果,逐一解决发现问题。
(七)全面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健全完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乡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多个途径,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只要符合监测标准就要及时全部录入,提前介入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市场化防贫保险机制,鼓励各旗县聚焦农村牧区边缘人口和已脱贫不稳定人口,开展“防贫保”业务和建立“救助基金”,用保险兜住贫困人口返贫致贫风险。
(八)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和考核工作。在前一阶段做好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把数据核准、核实。抓紧推进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与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审计、暗访发现问题整改统筹结合,一体整改、一并落实,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数据整改、文字整改。配合做好国家普查抽查工作。根据国家成效考核内容调整,重点做好五年脱贫攻坚总结、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运用、疫情应对、稳岗就业、消费扶贫、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等工作,进一步对标对表,精准补齐短板。指导各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把握要求,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九)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统一部署,启动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予以退出,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建档立卡中,扶贫资源要聚焦剩余未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切实发挥应有效益。
(十)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总结方案,制定自治区层面脱贫攻坚总结实施方案,重点从脱贫攻坚理论、脱贫攻坚成就、脱贫攻坚案例三个方面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个层面开展总结。自治区拟成立脱贫攻坚总结工作专班,汇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自治区有关研究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全面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就、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开展好“我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和消费扶贫成果展示活动,力争出典型、推精品。要守住涉贫负面舆情应对底线,积极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工作,针对热点敏感涉贫舆情,及时核查办理,及时回应关切,有力有效引导。
(十一)强化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各盟市、旗县重点防范扶贫领域风险,建立防范预案,切实把风险降到最低。要防范产业受市场和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不可持续风险、养殖业疫病防控风险和脱贫摘帽旗县债务风险;防止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甚至出现区域性社会问题的风险;防止扶贫小额信贷发生呆账坏账风险;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要加强运维和发电收益管理使用,防止收益不持续的风险;扶贫公益岗位防止变相发钱、政策养懒汉风险等。
(十二)研究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国家将设立为期5年的过渡期,分类推进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研究保持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小额信贷、完善扶贫公益岗位、贫困地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保险扶贫等政策稳定。建立完善巩固成果防止返贫的大数据平台,继续落实帮扶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形成巩固合力。
(十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脱贫摘帽地区仍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重点,确保脱贫人口和摘帽地区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实现思路、政策、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为贫困地区步入全面小康后实现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