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扶贫资产所有权界定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25 浏览次数:145

大沁他拉镇扶贫资产所有权界定制度

 

  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扶贫资产所有权界定工作由奈曼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按照“先移交、后确权”原则,由上级对下级履行扶贫资产确权手续。

第二条 扶贫资金直接奖补到人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奖补受益人。

第三条 扶贫资金直接奖补到户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奖补受益户。

第四条 扶贫资金到村集体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村集体。

第五条 扶贫资金到镇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单村实施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所在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界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

第六条 扶贫资金由直部门实施的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受益户所有;扶贫资金由直部门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扶贫资金由直部门直接实施的级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归级所有。

第七条 所有扶贫资产所有权的移交,需履行相关移交手续,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所有权者分别备案。


信息来源:刘家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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