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安全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3 浏览次数:217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安全检查、

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全旗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节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旗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压力感,切实做好节前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围绕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系统部署、周密排查、有效治理,全力做好节前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防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提前安排部署,亲自挂帅,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岗位和贯通到各环节,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区域、场所、基层一线,全面加强属地、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细抓好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彻底、整治有效,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节假日特点,督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自纠,建立节前、节日期间安全检查整改专项台账,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障投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消防、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治理。

(三)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节前、节日期间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重点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大型文体活动、建筑施工安装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特别要对大型文体活动、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风险管控机制、安保人员岗位设置、应急处置等措施落实细致排查,确保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安全管控、防护措施保障落实到位。结合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专项台账,逐项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有效消除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风险。各地、各部门在节前检查行动开展期间要紧密结合《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销售、混装倒卖液化气、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严查严处,形成强力警示震慑,同时,通过节前、节日期间安全检查行动开展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一并将旗安委办印发的《关于落实通辽市安委办“压降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回头看”第二工作组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旗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检查

自即日起,旗安委办将结合节假日特点,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场所、群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全面督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防范工作,对工作开展质量不高、推进工作不力、形式主义、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属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严肃问责,同时,督导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对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隐患拒不整改的作出上限处罚。

三、保持毫不放松,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要在重要时间节点亲自带班巡查,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预警监测,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储备工作,确保发生急、难、险、重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有效联动,全面预防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各级关于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工作的文件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履职尽责,各地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详细制定检查计划,建立节前及节假日期间专项检查台账,要反映出排查隐患情况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形成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治理工作报告(包括图文影像印证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旗安委将对此项工作梳理汇总纳入作为年末旗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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