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9月3日至9月18日。
二、督查内容
(一)属地层面督查重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通辽市安委会及奈曼旗安委会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印发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对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分行业领域排查重大风险(危险)源,并形成清单,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等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情况。
2.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包括:明确和落实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指导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决策;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1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二)部门层面督查重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通辽市安委会和奈曼旗安委会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印发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对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分行业领域排查重大风险(危险)源,并形成清单,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等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情况。
2.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1次主管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等情况。
3.严格执法情况。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中是否存在仅执法不处罚;严格执行已作出的执法决定;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三)企业层面督查重点
1.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不间断开展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自查自纠方案、每月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行业主管部门等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特别是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建档;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发包企业履行对承包单位的监管职责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况;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依法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情况。
4.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主要包括: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加强重要设施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等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6.安全风险警示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外来工人应知应会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抽查相关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 郭颖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刘晓红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科员
督查地区:黄花塔拉苏木、新镇、沙日浩来镇、青龙山镇、土城子乡、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
第二组
组 长: 赵佳伟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石培佳 奈曼旗政府办综合股科员
督查地区:明仁苏木、六号农场、东明镇、治安镇、八仙筒镇、园区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局、教科体局
第三组
组 长: 卫廷军 奈曼旗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宇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督查地区:大沁他拉镇、大沁他拉街道、义隆永镇、白音他拉苏木、苇莲苏乡、固日班花苏木、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照《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不力、不彻底的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督查组。
(二)各督查组在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检查时,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次督查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根据督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督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旗安委办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在9月22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督查汇报材料报旗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4226575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