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实行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钻研业务、诚实可信、遵守纪律、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条 首问必办,提高效率。建立首问负责制度,在办理具体事项过程中,只要符合政策要求,条件具备,资料齐全,实行首问必办,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有问必答,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第三条 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对规定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保留审批的项目按照政务公开的承诺办理。凡需要到大厅审批办理的项目只要资料齐全,程序到位,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和答复,对受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对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理的重要案件报苏木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适当延长办案时间。
第四条 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严肃工作纪律,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公正地为民服务。坚决杜绝从政行为中“庸、懒、散”等不良作风、公务活动中“奢、私、贪”等不良行为、行政服务中的“蛮、横、硬”等不正之风和对工作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的现象。
第五条 强化责任,有错必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公开承诺、岗位职责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六条 违反上述承诺,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