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推广和相关业务审批,科技成果转化,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以及嘎查村级经济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上级有关农牧林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农业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活动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储藏、流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以及培养、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三、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支持辖区内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
四、负责支农惠农政策宣讲,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开展农业多方位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五、负责本辖区内农牧林业病虫害调查、监测、报告和防治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品种改良、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防疫疫苗贮存发放、防疫检疫台账档案管理以及养殖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服务工作。
七、负责造林规划设计、林草资源普查踏查、林草统计、森林非法图斑监管、生态护林员管理;负责林木采伐审批、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审批、木材运输证核发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农牧林水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数据,供领导决策参考。
九、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农业普查、土壤污染源普查、农业抽样普查等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办理农业保险等工作。
十、负责嘎查村经济管理,代管代记村级账目、村级“三资”的登记确认管理,配合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开展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
十一、完成苏木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