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土城子乡 土城子 村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委员。
四、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4)协调能力强。适应基层社会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各类组织开展工作。(五)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学生,新选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推行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党员比例要高于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受到责令辞职及以上处理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五、经中国共产党土城子乡委员会批准, 土城子 村支部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委员候选人 4 名,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 25 %;设书记1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100%。
六、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与乡党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委考察、联审批准后,提交村党员大会选举。
七、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 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一”;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十、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2名由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的党员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乡党委决定。
中国共产党土城子乡 土城子村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