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新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做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度,按照《奈曼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讨论稿)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统领,以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队伍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肃换届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能力强、有威望、有凝聚力的高素质社区带头人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功能,提升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1月启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1月中旬前完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同步开展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选配要求
(一)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合理设置“两委”班子职数。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全部实现“一肩挑”。坚持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原则,合理设置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社区党总支委员会5人,含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
(二)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社区“两委”人选要符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特别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政治素质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力本领强,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善于协调本辖区各类组织,适应乡村振兴和城乡治理需要;
3.为民服务好,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4.作风品行正,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敢于担当负责;
5.年龄学历优,新选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报旗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连选连任的原则上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社区“两委”候选人:
(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原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及以上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
(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凡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在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法律、政策、道德品行和乡风民俗等方面提出不宜作为候选人的其他具体情形,但要防止层层加码、简单操作。以上内容依法依规明确写入选举办法,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三)严格人选考察审查。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旗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街道党工委分析研判,做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人选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品行关,确保实现组织意图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统一。注重从本社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小区物业、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员中选拔“两委”成员。对本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街道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坚持既重品德也重才干,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社区“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排除在社区“两委”成员之外。实行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
(四)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原则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优化性别结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优化知识结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推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要高于50%,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上届。
四、换届程序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22日-12月9日)。
1.扎实做好排查整顿工作。按照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班子分析、人选谋划等工作。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围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的短板和难点问题,全面深入摸排,确定重点难点社区,建立“一社区一策”工作台账和预案,全力化解矛盾,限期解决问题。开展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以及宣传条幅、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严把人选资格条件等政策要求,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培训,重点培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通过学习熟悉掌握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水平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3.提前谋划带头人人选,认真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倾听居民意见,拓展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本社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小区物业、网格员中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组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民意调查组,采取走访、谈话等方式,对已通过“两联审”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意向人选进行民意调查,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认可度高度契合。
(二)严格执行换届程序。
1.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13日)。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产生。
(1)党员和群众推荐。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60%,推荐有效。推荐票当场唱票、计票。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街道党工委。
(2)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街道党工委。
(3)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上报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对其开展资格联审,街道党工委收到书面反馈联审意见后,对审查合格的,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社区党组织;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由旗委组织部派员参与。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之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批复。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报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批复社区党组织。
(4)组织大会选举。组织选举时,由党员大会先选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当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2.做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28日)。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证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1)组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推选组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5人。建议引导居民将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党员居民代表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将党组织其他成员、党员骨干、包联社区干部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并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街道工作组的指导下,主持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选举办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居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学历、年龄、不能确定为参选人的情形等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候选人产生方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等内容写入选举办法,经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确保法律效力。
(3)组织选民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做好对参加选举居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提高参选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情形,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候选人报名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律采取报名的办法产生。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社区党组织和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街道党工委,并由街道党工委按程序提交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进行资格联审,街道党工委收到书面反馈联审意见后,对审查合格的,党工委进行组织考察,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5)现场投票选举。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选举大会首先要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陈述,然后组织选民投票等程序。社区选举大会会场设“中心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方式。加强“中心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管控,坚持和完善秘密写票制度,规范唱票计票方式,坚决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和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发生。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制度,候选人在选举日应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对代写人进行审查,不能与竞选人有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3.做好配套组织换届推选工作(2021年2月1日-2月23日)。
(1)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原则上主任由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推选工作由社区党组织主持,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后确定。
(2)做好居民代表换届选举。设立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按三级网格区域每50户左右划分若干选区,各推选1人产生。居民代表的推选与居民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提倡依法将党员推选为居民代表,提高党员在居民代表中的比例。
4.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21年2月1日-3月1日)
认真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选举工作指导组及时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完成公章、固定资产、工作档案等移交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做好退出社区“两委”班子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工作。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社区党组织要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实行全程监督确认制度,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选人员等开展换届纪律承诺,对党员动员、选民登记、候选人参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实行全程签字拍照纪实。
(二)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净化换届选举政治生态,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做好居民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三)认真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理,防止不当炒作。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监测,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换届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指导。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指导。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换届选举相关政策,及时了解掌握进度情况,加强对换届选举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建立并落实调查研究、督办检查、信息反馈等制度,扎实有序推进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督促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项职责,确保换届目标顺利实现。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中共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新兴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