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25日,旗委第九轮第三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8日,旗委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审计全覆盖,加强科技强审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一是审计项目统筹安排不够,计划与落实有偏差。二是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不到位。数据分析室和相关数据库建设滞后,未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在审计计划制定上,加强与旗委、上级审计部门和机关各股(室)的沟通,经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2020年奈曼旗审计局安排审计项目32个,其中上级统审项目13个,自定审计项目19个,结合审计人员实际情况,加强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确保审计项目计划按时完成。二是完成数据分析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上,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全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不到位
1、审计中执行国家审计准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并要求全体审计干部严格按照《准则》开展审计各项工作,规范审计流程,提升审计质量。二是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对审计业务档案进行梳理自查,对巡察反馈审计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2、审计审理意见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发挥好法制审理股的审核把关作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对审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人才引进引入事业编制人员,配齐了审理股人员,为审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人员保证。
3、审计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审计干部重新梳理2019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并进行跟踪督促,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将《通辽市审计系统“六个结合、四个一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下发至各股(室)人员,并要求严格执行,明确谁审计谁负责监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监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4、财务内部监督不严格
整改情况:重新完善修订机关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通过人才引进引入事业编制人员,配齐财务人员。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未充分发扬民主。部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只有议事结果,没有议事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修订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在会议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原汁原味反映议事过程。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以集体扩大会议形式召开。二是集体学习研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二是中心组学习研讨过程中,明确重点发言人,规范中心组学习,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党管意识形态不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表述不规范。二是未达到党组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进行梳理,重新完善了《奈曼旗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奈曼旗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奈曼旗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等8项相关制度办法,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表述。二是于5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按照要求长期坚持,确保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
2、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主要问题研究不够,对本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分析研判不足。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结合分管股(室)实际,对分管领域可能存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对本行业领域、审计业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分析研判,推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的规范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支委会会议会签有代签现象;支委会研究议事没有议事过程,只以通报方式传达。两个党小组均未开展活动,形同虚设。四是未按规定开展组织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半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规范组织生活会。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一对一互谈”,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巡察发现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找差距、找不足,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三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会议记录议事有过程,杜绝代签情况。由于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经与旗委组织部沟通,经支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审计局党支部2个党小组,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四是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活动,保证活动质量和次数。
(二)“三务”公开不到位。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公开内容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年度工作计划、财务等情况进行公开,并长期坚持。二是明确“三务公开”具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三务公开”平台定期监管督促,确保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开。
(三)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文风不严不实。一是制度照搬照抄。二是总结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各项制度和总结材料进行梳理,重新完善修订审计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党支部创先争优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照抄照搬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召开党组会,强调文风,并要求今后对各类制度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现材料雷同、造假、照抄照搬等现象发生。
(二)领导干部调研报告走过场。班子成员调研报告未充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到基层了解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针对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进行了自我批评,并结合基层审计工作实际,班子成员重新撰写调研报告。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存在招待费无公函、无清单、无消费明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重新健全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对招待费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时任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内。二是公车燃油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补记。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燃油费管理不严格问题进行核实,对核实情况进行说明,并对时任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相关人员向局党组做问题情况说明。二是将《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下发至各股(室)人员,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办公室主任驻村扶贫未及时对派出公务用车进行补签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主任驻村期间由办公室副主任及时审签。二是对公务用车派车单进行补签。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廉政谈话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未围绕政治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权、用钱等方面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未结合实际分工制定。三是未围绕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班子成员未根据自身岗位职责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制定廉政防控措施。未结合各股室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制定廉政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人员廉政谈话,加强廉政谈话的规范性。二是结合实际分工,重新制定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围绕岗位职责,重新制定完善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二)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局党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组对局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靠前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在召开党组会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参会,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4213817;电子邮箱:1798253217@QQ.com
中共奈曼旗审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