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苏木永安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明仁苏木永安村党支部两委领导班子对本村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两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旗委、苏木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村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并上报苏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本村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1次。
5、领导和组织两委及全体党员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日常管理运营维护。
6、高度重视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7、领导和组织对本村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8、领导和组织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9、加强乡村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宣传委员,充实宣传干事、文化站工作人员队伍和村级文艺骨干队伍。
10、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两委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评报告的重要内容。
12、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向苏木委报告。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党支部书记是永安村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党中央和旗委、苏木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可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合并进行)。
2、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积极推进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支部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支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党支部书记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抓好本村思想理论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年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支委会审议,并上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落实支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配合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2、每年至少听取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村“两委”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4、村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落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