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11月份工作总结
及12月份工作安排
2020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2020年1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11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959户3652人199.71万元。核对中心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2.2万条,发现疑点数据143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对街道和十三个乡镇的城市低保户及低收入家庭进行入户核实认定。成立调查组对2021年第一季度新申请的农村低保进行入户调查,现已完成对新镇、八仙筒的入户调查工作。
2、社会救助工作。完成11月份临时救助发放,共救助16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2.3万元。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做好消防、食品、卫生各项工作,精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结转等相关业务,及时完成精准扶贫两项制度衔接兜底,保障各类数据核实上报工作。指导帮助敬老院完成全市养老机构现场会准备工作。
3、流浪乞讨工作。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止11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人。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青龙山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迎接通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辽市发改委、旗委旗政府督查室对八仙筒敬老院和青龙山敬老院工程进度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奈曼旗各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及运行情况,督促日间照料中心工作长效开展。接收通辽市民政局匹配奈曼旗四所敬老院护理型用床340套,已全部发放至各敬老院并投入使用。统计上报2020年8-11月份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2、社会事务工作。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补录工作。11月份对治安镇、六号农场、明仁苏木、东明镇、沙日浩来镇宣传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殡葬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期间共印发宣传单3万余份、悬挂条幅100条、张贴制式标语300条、接待群众咨询50余次。对各苏木乡镇安排部署“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完成摸排统计表审核及摸排情况确认单上传上报,并指导苏木乡镇录入民政部直报系统。积极制定部署殡葬领域“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并上报市局。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149对,离婚登记66对,补办婚姻登记55对。区划地名11月份调处乡级行政界线纠纷1宗,实地踏勘认界2次。按照民政部建立《关于报送不规范地名摸排系统》的工作要求,对本区域内不规范地名进行摸排,并完成系统报送工作。完成市级地名志奈曼旗部分地名的蒙古语译工作。
(三)社会治理工作
1、基层政权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重新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奈曼旗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加大换届选举宣传力度,发放换届选举知识读本,制作换届选举政策知识问答,在奈曼民政公众号按期发布。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下发通知要求各苏木乡镇街道完善和修改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按旗政府要求配合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奈曼旗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情况台账、汇报工作。按照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挂牌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对奈曼旗18个社区挂牌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完成自查报告。
2、社会组织工作。根据通辽市发改委、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8家行业协会商会与主管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并按要求对脱钩单位材料进行整改完善,完成整改报告。本月办证大厅共办理业务18份,其中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7家,民办非企业注销3家,民办非企业变更2家,社会团体变更3家,社会团体注销3家。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
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会议,高标准谋划好“十四五”全旗民政工作,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社会治理更有质量、社会服务更有温度。对全旗各养老机构进行秋冬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3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针对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除雪除冰工作,既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又深入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展现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二、12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发放12月份城乡低保资金,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预计所有档案扫描成电子版。组织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最低生活保障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继续对2021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农村低保户进行调查工作。继续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持续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特困、临时救助业务事权下放前期工作。完成2021年一季度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开始对2021年一季度新申请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调查、审批、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开始2021年一季度三民、精简退职、高龄津贴补助申请审核发放工作。配合自治区第三方开展全旗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活动。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针对年底集中祭扫问题,以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为宣传重点,继续开展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系统建设,与地名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根据通辽市发改委、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我旗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脱钩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嘎查村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更名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收入情况、签订合同情况、社会保险待遇落实情况等补充模块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对已填报的数据进行确认,对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根据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特别是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继续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深入到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内民政发〔2020〕101号)和《奈曼旗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日常防范和每日监测,落实防控责任,加强人员配置,备足物资储备,严格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养老院、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构筑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