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142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金洋时代购物中心建设、嘉和国际棚户区改造、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金洋时代购物中心项目位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人民广场西侧,该项目由奈曼旗名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经旗规划委员会议定,2014年4月批准开工,2014年9月批准预售。施工单位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2015年末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今日未能如期建成。业主期盼早日建成竣工交付使用。现建设单位正在重新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抵押的商品房经协商已收回9,000余平方米,其余超值抵押的商品房正积极协商,力争早日达成返还协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做好复工前期准备工作,10月中旬前完成加固方案及设计图纸变更,待规委会批复后复工。预计11中旬主体封闭,2021年10月底前建成交付使用并完成安置工作。我局责成奈曼旗名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协助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2021年10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嘉和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南、青龙山路西。该项目一期由奈曼旗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于2005年1月28日下发征收决定,共涉及被征收户71户,已签约68户,剩余3户未达成协议。2006年12月开始签约,2008年开始施工建设,一期项目2019年7月批准预售,建筑面积16908平方米,136套,回迁安置房60套。其中三幢楼主体封闭进行外部装饰、装修,一幢楼进行基础施工。计划于2020年11月30日前建成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存在项目一期回迁问题,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无法解决,项目二期建设用地没有摘牌等的问题。按现在的施工进度来看,嘉和国际项目一期1号、7号楼在农历新年前是不可能完成回迁的,主要原因是:地下车库没有开始施工,导致供热、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网都没有接通。关于项目二期规划变更,导致回迁户的回迁房位置变更问题,原有合同不能更改,但可以签订附加合同,前提是开发商需提供设计详规和设计图纸,目前图纸还在沈阳设计中,暂时无法提供。

3.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西湖大街南侧、东明街北侧、幸福路西侧、黄花塔拉路东侧。该项目2010年由通辽市旗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拆迁、开发建设,由于法人李文辉入狱,项目停滞。2014年该项目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为棚改项目,由奈曼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奈曼旗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实施单位。共涉及被征收户99户,已签约76户(其中55户与旗风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剩余23户至今未达成协议。华典新城被征收户要求解决2020年度临时安置费约44万元。同时希望项目一期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得到回迁安置房。目前,华典新城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已经启动挂牌程序,约6亩地,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缴纳摘牌保证金和完成报价。2020年10月中旬公示期满,如果没有异议,只需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存在的问题

金洋时代购物中心建设、嘉和国际棚户区改造、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需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

1.金洋时代购物中心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需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一是金洋时代购物中心四、五层规划设计用途由商场变更为公寓。二是取消四层约1500平方米天井,增加可处置建筑面积,用于支付工程款。三是为和图书馆外立面协调一致,金洋时代购物中心外立面变更为干挂石材。四是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土地出让金、人防异地建设费、上下水、电气、大热入网费等由企业提供担保资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五是协调旗人民法院对收回超值抵押部分商品房的诉讼案件减免或缓交诉讼费,加大力度予以清收。

2.嘉和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需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由于开发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嘉和国际项目一期施工进度非常缓慢,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无法发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土地流拍,建议由政府介入找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等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嘉和国际棚改所存在问题,争取早日让回迁户得到妥善安置。

3.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需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华典新城项目所欠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无法发放,建议由政府暂时垫付2020年临时安置费,待开发企业确定后,再从保证金中扣除2020年应付临时安置费还给政府或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按照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综合理治、分类政策,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期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住建系统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防范化解具体措施为由我局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一是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回迁楼建设项目,情况紧急的,可以依法依规现行开工建设,按相关规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建房建设用地允许分块办理土地手续。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个地块未能全部拆迁完成,但已征拆一部分,能满足回迁安置房建设条件,土地部门为其分割办理土地手续,以便及时开工建设。三是妥善解决与回迁户纠纷。积极开展未签约户的房屋征收动员工作,通过协商补偿、法律诉讼等手段解决纠纷矛盾,顺利完成回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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