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喜华、李德明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6 浏览次数:91

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将文明月、王冠奇两位同志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喜华,女,蒙古族,高中文化,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人,1976年11月27日出生,现担任大沁他拉街道富民社区残联专职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8年5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6月1日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白秀兰、刘良玉。经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2020年6月1日讨论同意,2020年6月1日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是白秀兰、刘良玉。

李德明,男,汉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人,1989年12月29日出生。该同志于2018年5月16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6月1日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李占强、刘良玉。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2020年6月1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李德明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是李占强、刘良玉。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两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2020年8月20日讨论,同意该两名同志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475-4225939

      

 

        中共大沁他拉街道富民社区

          阳光小区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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