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站窗口服务指南
一、主要服务事项:
1、食品药品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2、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
3、办证初核: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保健食品登记证,化妆品登记备案。
二、各类证件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份);
4、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村委会)的相关证明);
6、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工具清单;
7、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平面布局图以及文字说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
8、食品经营企业、食杂店提供经营场所内摆放货物的照片(在没进货时,可以照空货架,但在货架上要摆放好食品分区标示牌;有货物的,按分区摆放,照好照片);
9、食品经营公司(企业以及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食品安全经营各项制度及承诺书;食杂店(个体工商户)只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经营者提交的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章。
11、由2名责任区执法人员签字证明其经营场所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登记表》;
12、执法人员与经营者签订的《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二)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的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者变更名称、许可范围或者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名称变更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等;
4、经营场所变更提交新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村委会)的相关证明);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6、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8、《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9、《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登记表》1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2、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村委会)的相关证明);
6、《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7、《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8、《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登记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证须知
请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如非奈曼户口应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2.每名从业人员一寸照片3张;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货企业和供货商档案;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及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证明。
注意: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多提供材料引起不良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知
请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如非奈曼户口应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2.本单位经营场所平面图及设施流程图。(标明店名、面积、尺寸及设施布局和各个功能间卫生设施位置);
3.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度,每名从业人员一寸照片3张;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6.供货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购货凭证和检验报告单。(米、面、肉、油、调料、酒、饮料、食品添加剂);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及餐饮服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证明。
注意: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多提供材料引起不良后果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