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布日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公 告
(第2号)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按照要求需要换届,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新一届党文部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公告如下:
一、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3.具有较强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本领;
4.讲团结、顾大局,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股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
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除具备委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好双强”标准(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协调本领强):
1.能够统揽全局,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并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木嘎查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2.能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甘于吃苦, 乐于奉献,积极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建设新农村;
3.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善于抓党建工作,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者缓刑期满)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信奉邪教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认定为“村霸”的;
3.因赌博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或者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到非接待场所滋事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三年的;
4.在担任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或者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农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微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7.原嘎查村“两委”成员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欺骗、诽谤等非法手段于扰破坏选举的;
10.直系近亲属是本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同时参选本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需要回避的,连选连任优秀的,可依据实际情况掌握;
11. 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凡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此公告
苏布日嘎村党文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