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10月份工作总结 及11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次数:96

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10月份工作总结

及11月份工作安排

 

2020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2020年10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10月份城市低保资金2008户3760人205.737万元,审核并发放了9月份城乡低保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核对中心核对信息5.28万条,发现疑点数据169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成立工作组对39户90人人户分离情况进行入户调查,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核算家庭收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对街道和十三个乡镇的城市低保户及低收入家庭进行入户核实认定。

2、社会救助工作。发放10月份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农村1898户1971人,发放资金29565元;城镇40户41人,发放资金1230元。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开展全旗养老机构中秋、国庆双节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民政服务机构严把安全关,做好消防、食品、卫生各项工作,精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结转等相关业务,及时完成精准扶贫两项制度衔接兜底,保障各类数据核实上报工作。

3、流浪乞讨工作。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止10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人。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青龙山镇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上报奈曼旗3家养老机构三级备案材料,并进行市、区级备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申报等级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 98号)文件要求,奈曼旗三家养老机构申请2020年1-9月份床位运营补贴 1264 张次,申请补助资金19.87万元;申请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140人,申请补贴资金1.12万元;奈曼旗诺恩吉雅健康养老中心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29.2万元;完成2020年奈曼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奈曼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完成实地核查和初审,奈曼旗康德苑老年公寓初评为三级(AAA级养老机构);通辽市民政局来奈曼旗进行实地查看并核实以上几家养老机构上报情况。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三民154人52.3032万元、精简退职47人1.562702万元、孤儿22人12.03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1人23.124万元、高龄津贴6192人118.39万元发放工作。完成2020年9月份孤儿价格临时补贴22人660元发放工作。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注册新开通的全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账号,采集入住老人信息,进行系统中备案、床位补贴申请等工作。沐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奈曼旗民政局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的入户走访工作。

2、社会事务工作。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补录工作。10月份对治安镇、六号农场、明仁苏木、东明镇、沙日浩来镇宣传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殡葬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期间共印发宣传单3万余份、悬挂条幅50条、张贴制式标语300条、接待群众咨询50次。对各苏木乡镇安排部署“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123对,离婚登记67对,补办婚姻登记49对。区划地名10月份调处乡级行政界线纠纷1宗,实地踏勘认界1次。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区域界线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地界线管理有关情况,上报通辽市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台账,共上报跨界资源权属纠纷3宗,其中盟市级2宗,旗县级1宗。按照自治区要求,依据《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图集开展终审的通知》,完成本旗县全部苏木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名称图上修改确认,并上报通辽市。

(三)社会治理工作

1基层政权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要求,梳理完成基层政权全年重点工作,与纪检部门、组织部联合发文在全旗嘎查村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目前,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嘎查村243个,已完成相关汇报和佐证材料上报工作。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各苏木乡镇街道完善和修改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按旗政府要求配合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奈曼旗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情况台账、汇报工作。

2、社会组织工作。根据通辽市发改委、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已近完成,全旗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共28家,脱钩相关材料已全部交回,并对28家脱钩单位材料进行整理完善协助市局征求旗政府关于《通辽市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意见》修改的意见建议,推进相关文件制定落实。第一时间将通辽市民政局、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通辽市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至街道各社区,并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本月办证大厅共办理业务18份(其中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7家,民办非企业注销3家,民办非企业变更2家,社会团体变更3家,社会团体注销3家)。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

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有理公开课《“五个认同”夯基石 万众一心强中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主题教育。对全旗各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看储煤、储菜、及日常管理情况,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整改报告。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2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为组织输送新鲜高质量的血液。

二、11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发放11月份城市低保资金,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针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廉租房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预计所有档案扫描成电子版。组织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最低生活保障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继续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持续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特困、临时救助业务事权下放前期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和青龙山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完成全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各养老机构人员录入和床位补贴申报工作。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以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为宣传重点,继续开展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宣传,加强对殡仪馆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对各苏木乡镇摸排的“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统计表审核,并指导苏木乡镇录入民政部直报系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外业采集完善行政区划图、地名志所需各类地名基础信息,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

根据通辽市发改委、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我旗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脱钩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嘎查村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数据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更名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收入情况、签订合同情况、社会保险待遇落实情况等补充模块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对已填报的数据进行确认,对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根据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特别是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继续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深入到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内民政发2020[101]号)和《奈曼旗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日常防范和每日监测,落实防控责任,加强人员配置,备足物资储备,严格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养老院、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构筑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

进一步推动蒙古语言文字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有关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工作,继续坚持“每日一句蒙古语”的学习活动,提升机关干部规范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能力,加大对蒙汉文并用并行的整治力度,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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