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次数:198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正值新学期开始,学生返校的高峰时期,按照旗委、旗政府重点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工作,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校园安全防范专项检查行动有效开展,请旗教科体局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旗应急管理局联合旗教科体局牵头,旗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对旗内重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同时联合属地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校园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做到全面摸清全旗校园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清单,将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检查重点

包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部位环节,具体检查工作按照旗教科体局检查方案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深入细致摸排,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全旗校园安全保障。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所排查隐患及时梳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跟进督导隐患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至旗教科体局,由旗教科体局汇总后,于9月25日前,将总结报送至旗安委会办公室,旗安委办将结合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工作,对此项工作开展滞后、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采取全旗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报送地址:旗住建局510办公室,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18704750966)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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