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次数:229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六号农场管理委员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奈曼旗邮政分公司、奈曼旗火车站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通辽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安委〔2020〕10号)《通辽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安委〔2020〕7号)要求,结合《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任务,经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定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两个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需要制定“两个清单”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将作为全旗检验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各地、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制定问题隐患清单;《奈曼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涉及的承担具体任务的部门、单位和企业均应制定制度措施清单。安委办印发的“两个清单”模板(见附件),作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参考,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可以在模板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进一步增加项目,也可以完全参照模板内容开展清单制定、调度、整改统计等工作。

二、要注意“两个清单”的统计原则。安委办分别统计各地和各部门“两个清单”制定情况。原则上,对于旗直部门,安委办统计范围为直部门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情况,旗直负有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直接统计本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清单制定情况和开展直接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旗内本系统、本行业“两个清单”进行统计调度,作为内部掌握,便于工作调度;各地、各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部门“两个清单”制定工作,可参考级模式并开展好调度统计工作,旗安委办将把“两个清单”制定情况作为全旗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工作内容督查、考核

三、要区分好问题隐患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问题隐患清单中,要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一般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区分好问题隐患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主要是指造成问题隐患发生的最接近的原因,主要包括物的原因、人的原因、环境原因。根本原因是不直接引发但和问题隐患形成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因,包括管理的原因、技术的原因、教育培训的原因、制度的原因、造成职工状态不佳的原因等等。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分析问题隐患形成的原因,并针对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于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时限和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要及时报送“两个清单”制定工作进度。

20207月开始,各地、各部门,相关重点企业单位要于每月20日之前上报“两个清单”相关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以所监管企业为单位,将问题隐患清单梳理汇总后,将“两个清单”一并报送至安委办;包括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数、已整改数、到期应整改数、到期整改率、行政处罚情况及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指标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将“两个清单”制定工作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全力推进问题隐患整改和制度措施完善。

联 系 人:张宇 王凤超

联系电话:4226575(传真),4226575

电子邮箱:334224966@qq.com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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