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0-10-23 浏览次数:118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扎实做好全局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分管人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二、具体要求:

1、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组专题报告,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2、要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4、按照上级和局党组要求,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5、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在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

6、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本单位在政务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展示政务服务新形象。

7、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硏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新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危机。每年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

8、要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

9、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错误思想倾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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