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71

2020年10月26日,奈曼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志强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自清、王立强、高国焱、白额尔敦巴特尔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邱军,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肖俊峰,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彦军,旗监察委员会委员徐同辉及旗政府办、财政局、农牧局、住建局、教科体局、文旅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民委、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蒙中药管理中心负责人,旗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旗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报告》《关于<全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审议意见>的督办报告》《关于<全旗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督办报告》,并提出了下一步督办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常委会有关委办要将会议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反馈给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积极做好督办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求,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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