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镇2020年度“清洁之家”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0-10-24 浏览次数:202

 

东明镇2020年度清洁之家评定办法

 

按照《奈曼旗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标准》奈曼旗乡风文明建设活动“清洁之家”评选认定办法》,结合东明镇实际,制定2020年度评定办法。

1、“清洁之家”必须达到“六无”、“四净”、“两规范”。“六无”指农户庭院中无乱扔垃圾、无乱倒污水、无乱放畜禽、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等五类现象;“四净”指农户庭院地面干净、墙面干净、墙角干净、厨厕干净;“两规范”指车辆停放规范、晾晒规范。

2、“清洁之家”由嘎查村自行组织评选,随时达标,随时挂牌,门牌由旗委宣传部按统一标准制作,免费提供;

3、各嘎查村成立“清洁之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新时代文明书实践站成员妇联主席、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普通村民、志愿者等成员按比例组成,具体名额由各嘎查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1人,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4、各嘎查村每季度把评选结果(即获得“清洁之家”称号的农户名单)上报镇党委,由镇党委申请门牌下发

5、各嘎查村对“清洁之家”进行动态管理,获得挂牌的农户庭院如果没能坚持“六无”、“四净”、“两规范”标准,立即摘牌,由镇党委统一收回使用。

6、“清洁之家”创建工作由各嘎查村“两委”班子组织实施,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民主推荐、考评公示、命名表彰等五个阶段进行,党委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7、到2020年底,各嘎查村“清洁之家”创建率达到70%以上,挂牌率达到100%。

 

 

 

中共东明镇委员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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