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窗口服务指南
一、有关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申请办理;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表》;
2、窗口审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并盖章。
3、窗口将材料转交旗就业局审批;
4、本人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证。
(二)办理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户籍页复印件一份;
3、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持学历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人员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一寸照片3张;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城乡劳动者求职登记表》各一份。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人员,年龄达到16周岁以上。
(二)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交旗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提示:以上各项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享受待遇申请须持历年缴费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五)享受待遇人员死亡申报须由其继承人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六)办理退保手续:参保人员未到享受待遇死亡人员办理退保须填退保申请表一份、继承人在邮政开户账号,邮政卡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缴费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