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通市监联发〔2020〕3号)的文件精神,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废止《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奈曼旗工商局关于办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前置证件的通知》(奈食药监发〔2012〕34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