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局党委研究决定: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显鹏负责全面工作;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负责道路管理、机动车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智能交管系统建设、压降亡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警务督察、审计、信访接待、信访案事件办理、违法违纪案件办理,以及维护民警权益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交警大队、纪检督察室。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连峰负责治安管理、基层基础、户籍管理、行政审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治安案件查处、治安保卫、危爆物品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派出所建设、公安外事等工作;负责治安巡逻、反恐防暴、安全保卫、抢险救灾、紧急救助、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案事件处置,以及大镇城区的治安案件查处、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指挥调度、协调联络、情报信息收集研判、警情动态分析、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智慧公安建设、通信设备维护、通信保障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局、巡特警大队、情报指挥中心。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承军负责刑事打击、扫黑除恶、禁毒、经济犯罪侦查、侦查科技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监察、互联网安全保护、网络巡查、网络舆情分析管控及破案手段支撑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刑事犯罪侦查局、网安大队。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朝辉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警用车辆管理、警务装备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隐蔽战线、阵地控制、秘密力量建设、国内安全动态、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处置、邪教犯罪侦察防范、反恐怖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保障部、政治安全保卫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索纪江负责监所建设、监所管理、监所安全、羁押人员监管教育、深挖犯罪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公安改革、队伍建设、文化宣传、人事管理、表彰奖励,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团妇等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服务、涉案财务管理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公文处理、数据统计、机要及档案管理、会议筹备、保密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治部、监管大队、法制大队、办公室。
此通知
中共奈曼旗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