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133

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党支部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旗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实际,制定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

二、总体计划

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党支部2020年度计划发展党员1-3名。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入口关”,注重新发展党员质量。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落实政治审查,坚持把发展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五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的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争议大的不发展。

(二)突出重点,做好新发展党员结构倾斜。一是要加强工作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觉悟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做到基层一线有党员,业务骨干有党员。二是注重从业务骨干、业务能手以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的优秀青年当中发展党员。三是“两新”组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注重在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影响和带动“两新”组织广大员工积极靠党组织,实现“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有序推进。

(三)严把程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履行入党手续,预备党员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环节,落实好预审、审批、谈话、“票决”、“三备案”、“五榜公示”,防止“带病入党”和亲发展党员,严禁异地发展党员和突击发展党员。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向局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局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并经局党委预审合格后,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局委将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进党组织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强化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局党委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学《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严格有序。

(三)明确任务,抓好计划落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及时上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