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奈曼旗民政局认真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局关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要求,以“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2020年截至目前共救助63人,托养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3人,现将前8个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救助措施
今年,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中,我们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对身体健康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说服教育,酌情资助劝其返乡,对伤、病、残等流浪人员给予特殊照顾。经协调,与奈曼旗蒙医医院、奈曼盛京精神卫生医院、奈曼旗天慈安养院分别签订救治、托养协议,保证了有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找不到家或近期不能接送回家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有暂时安身之处。
二、积极开展寻亲、落户等安置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寻亲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今年5月份,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多方查寻,为一名走失18年的辽宁籍流浪人员找到亲人,并由亲属安全接回家。为4名在外地流浪多年,户口已被注销的奈曼籍流浪人员协调办理恢复户籍,同时为他们办理身份证、社保、医保、残疾证等工作。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将其中的3个人送往奈曼旗盛京精神卫生医院接收治疗,一个人安排到大沁他拉镇敬老院。
三、加大主动巡查力度,推动源头治理
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发挥社会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并劝返、护送回家9人次,努力实现街道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对长期流浪乞讨的人员,要做永久性安置,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帮助申请办理,今年,为3人申请办理了特困供养,为一人申请办理了农村低保,从根本上解决再次流浪乞讨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现有的救助工作条件与承担的履职任务极不相称,亟待解决。今后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