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7 浏览次数:221

关于印发《奈曼旗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通辽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通辽市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6日起至5月31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奈曼旗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2020年全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6日起至5月31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全国、自治区、通辽市三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工作部署,和旗委、旗政府对全旗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作出的指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水平和推进全旗三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压降、遏制一般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旗社会经济平稳和谐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重点检查工作

    (一)各地、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情况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职责情况。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推进复工复产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验制度情况。

    (三)结合旗安委办文件要求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进行自查、自改的闭环管理情况。

    (四)2019至今自治区、通辽市各类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各行业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粮食储存、城市燃气、特种设备、食品加工、建材加工、木材加工、电力能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六)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对一时难以整改隐患是否做到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限、应急保障措施等“五落实”,及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新老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  

    (七)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情况。

    三、检查内容

        非煤矿山:主要检查排风系统建设情况,通风安全管理情况,运输和防排水系统安全情况,设施超强度运转;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边坡安全、爆破作业安全情况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八大作业规范执行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现场情况,电力电器系统安全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等级,登记与档案管理情况,储罐、装置等区域防灾系统建设等情况。

    烟花爆竹:主要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销售点许可证、批发企业“六严禁、两关闭”,零售点“三严禁”执行情况,各项安全制度及培训教育情况,非法储存经营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设置情况。烟花爆竹储运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情况。

    治金八行业: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等情况。

    城市管网与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设施隐患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老旧输油、输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坠落、防垮塌措施落实情况,及相关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货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及道路安全等隐患整治情况,校车安全监管情况,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交通标志设施设置情况,完善公路隧道安全基础设施和强化对特殊路段的管控情况,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纠等情况。

    消防安全:工矿商贸企业、娱乐休闲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情况,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农村秸秆防火工作管控情况,大型农贸集会活动安全责任制落实、管控情况。

    应急救援:主要检查各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开展演练情况。

    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各地、各部门按各自职责,确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内容,做好本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责任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2020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全面进行整改;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对本辖区企业、单位、场所等(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长期整治不力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全面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督导,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并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为安排部署、企业自查、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开展检查整治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6日至510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具体方案,并通知到监管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同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控单位,明确检查责任人和监控任务。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属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方案,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查找重点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消除整改。

    (三)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检查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査,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所制定大检查方案的要求,对所属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限期整改。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是事故多发期,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给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复工复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迅速将本方案以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认真执行自查、自纠、自改的工作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为主,各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任何盲区。要对检查发现隐患做出及时整改,并严格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坚决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任何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采取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责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的惩处措施,依法依规严查快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进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切实而不敷衍的进行整顿,直至彻底将隐患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台账,并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形成闭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輿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企业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消除。

    七、相关报送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10日和5月31日前分别将本地、本部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纸质版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旗住建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宇、王凤超

    联系电话:4226575、18704750966、18047511135

    电子信箱:3937498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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