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财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促进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上半年旗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地位,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局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实行分管局长、股长负责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各股室中心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督促各股室、中心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及时掌握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同时积极抓好日常工作的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重新梳理了各股室主要廉政风险点74个,制订整改措施80条,进一步加强了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安排、抓具体,率先垂范。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工作计划》,听取局班子成员分工抓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责令限期改正,不断增强局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紧迫性。
(二)构建良好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凡是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民主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之间勤于沟通,坚持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生活锻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决策,重新修订了《奈曼旗财政局“三重一大”民族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凡是涉及局机关重要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都需经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签字背书。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各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对照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来反思自己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督促自己履职尽责,推动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局党组积极主动地支
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和查办案件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局党组牢固树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观念,主动把自己放在被监督的位置上,养成被监督的习惯,真心诚意的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和遵从度。
(六)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
1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把每周三下午确定为学习日,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以我旗发生的真实案例,给党员干部上警示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的初心》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2、在年初举行的全旗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局主
要领导作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旗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做了廉政提醒谈话和工作建议。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班子成员提出要求。
3、严格执行《奈曼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了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和机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现象;严格执行《奈曼旗党政机关接待费管理制度》,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都安排在旗宾馆进行;严格按照《奈曼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的报销标准,认真审核差旅费报销手续。
4、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要求进行的。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参照市局领导班子分工,同时为了便于协调工作,分管预算股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实现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中领导、科学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
(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旗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大会1次,开展各类学习4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制作宣传橱窗1处、流动图版2处,悬挂横幅2处,发放一封信、明白卡300余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落实专人收集举报线索,营造出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认真开展线索摸排,自查涉黑涉恶问题。在局机关各股室认真开展了涉黑涉恶情况自查,经仔细排查,财政局没有涉黑涉恶现象。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旗财政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金533万元,其中:上级下达2019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专项资金23万元(公安局20万元,纪委监委3万元),旗本级安排专项资金510万元(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00万元,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50万元,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各10万元,旗直有关单位及各苏木乡镇各5万元),根据专项斗争不同时期工作需要,全力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经费,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同时全力配合政法、纪委监委等办案部门工作,凡是认定为涉黑、涉恶、涉乱资金,一律停拨停付。
(八)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整治和整治“四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按照《奈曼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检查方案》,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8个林场和5个水库的2016年至2019年5月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旗政府。在局机关涉及民生领域的业务股室开展自查自救,及时整改工作具体流程、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旗纪委监委要求,继续开展了禁止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局有2名职工有升学子女,局党组对这2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订了承诺书,他们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升学宴。
(九)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办公室不定期对局机关上班纪律、作风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干部职工上下班指纹签到、面部扫描签到制度,并不定期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并将出清情况在网上公布。将考勤情况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内容。重新改建了财政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得到全面提升;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凡涉及财政预算、机关财务、干部任免、职工职级并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年度评优等适合公开的事项,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事项,都在单位党务政务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和旗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告公示,都做到了及时公开。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还须进一步强化。
(二)财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日常廉政教育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 抓党风树新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公款吃喝、收受节礼、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顽疾进行严肃执纪,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整治。
(三)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法治理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深入开展以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案例警示教育,以发生在财政领域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加大执纪力度,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挺纪在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预算管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和完善凭实绩评价使用干部的机制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从而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