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103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根据局机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二、办公用品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包括:各办公室所需耗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脑及配件、其他零星物品以及大额资产等固定资产。办公室家具:如桌椅、文件柜、饮水机、电风扇等;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具:如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等 ;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如笔记本、笔、打印纸等 ;

三、采购原则 

(一)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办公用品按照随时采购,随时发放的原则。 

(三)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补充。

(四)采购人员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是没有列入采购计划的或未经批准的办公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后果自负。

(五)采购物品要进行货比三家原则,不准内定销售方,在价格及质量上要进行严格控制。

四、采购办法

(一)总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直接采购;

(二)总价格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由局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确认后采购

(三)5000元以上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分管副局长签字核销。   

五、采购审批程序

(一)总价格在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人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一)→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综合办采购 ;

(二)总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人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局机关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综合办公室进行采购   

(三)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办公用品采购后,综合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负责验收,合格登记入库;对于不合格不准入库,进行退货处理。

六、办公用品的保管

(一)备用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防止办公用品受潮、虫蛀、损坏、丢失,确保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二)对固定资产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用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

(三)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进行组织维修。

(四)员工调出及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确认。   

七、办公用品发放

(一)办公采购回来后,综合办公室通知需求部门领取。

需求部门领取物品时按照核定的数量填写领用表并签字,综合办公室做好出库登记,并建立台账。

(二)使用人在使用办公设施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操作,并注意日常保养维护。

、附则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组研究制定。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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