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固定党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224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明仁苏木将每月10日确定为固定党日,不断丰富创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对象:全体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

活动内容:

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情况等;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活动要求:

党日时间上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事后应当及时补上;党日必须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杜绝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倾向实党日必须保证人数,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或传达党日活动内容和要求;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要做好相关登统计,记录规范、准确,并把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南大德号嘎查党支部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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