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医疗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转移接续)
内容接上篇
十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机构:奈曼旗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征缴股
受理条件: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转入地医保联系函。
受理地址:奈曼旗大镇诺恩吉雅大楼1层医保征缴大厅
咨询电话:0475-4228554
投诉电话:0475-4221846
十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接续】
办理机构:奈曼旗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征缴股
受理条件: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过渡期内可使用社保卡);
2、《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受理地址:奈曼旗大镇诺恩吉雅大楼1层医保征缴大厅
咨询电话:0475-4228554
投诉电话:0475-422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