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215

奈曼旗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栋祥(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侧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待遇保障基金监管股工作。

朱云友(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医药管理和稽核股、稽核药采中心工作。

孙文海(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会、医疗救助工作。

宝瑞林(医保中心主任):负责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唐国力(医保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医审股、征缴股工作。

王国良(医保中心副科级干部):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健康扶贫和信息股、异地就医慢病备案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规章政策,拟定统筹区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统筹区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待遇相关政策拟订和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的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拟订统筹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负责医疗保障监管工作。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75-4221846

    传真:0475-4221846

    电子邮箱:nmqylbz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楼11层1116室

联系人:张奇

 

四、内设股室

(一)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

1)综合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建、综合性文件稿拟定、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综合协调、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11层1116室。

联系电话:0475-4221846

    联系人:张奇

    邮箱:nmqylbzj@163.com

2)医药管理和稽核股

股室职责: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管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9层917室。

    联系人:包福生

    邮箱:nmqylbzj@163.com

3)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及财务股

股室职责:贯彻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政策,组织拟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金监管。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9层919室。

    联系电话:0475-4228552

    联系人:张学凤

    邮箱:nmqylbzj@163.com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股室

1)医审股(医保待遇支付大厅)

    股室职责:负责收退件登记、病案资料分发、初核复核和政策宣传解释;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的归档、查询、管理。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1层医保待遇支付大厅。

    联系电话:0475-4228553

    联系人:卢晓宇

    邮箱:nmqylbzj@163.com

    2)征缴股

    股室职责: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催缴及情况汇总、统计分析;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信息核对、登记、变更、注销,负责灵活就业缴费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1层医保征缴大厅。

    联系电话:0475-4228554

    联系人:薛海峰

    邮箱:nmqylbzj@163.com

    3)异地就医慢病备案股

    股室职责: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特慢病管理、“两病”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1层慢病备案室。

    联系电话:0475-4228550

    联系人:胡小坤

    邮箱:nmqylbzj@163.com

    4)健康扶贫和信息股

    股室职责:健康扶贫(含建档立卡医疗救助)、业务系统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9层902室。

    联系人:梁志

    邮箱:nmqylbzj@163.com

5)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及财务股

股室职责:贯彻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政策,组织拟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保待遇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金监管,编制预算、决算,负责统计报表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9层919室。

    联系电话:0475-4228552

    联系人:张学凤

    邮箱:nmqylbzj@163.com

 

(三)医疗保障稽核和药械采购中心

股室职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9层923室。

    联系人:孙广涛

    邮箱:nmqylbzj@163.com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