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经营林场组织人员对林场职工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地核实工作。
附:《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1、补贴对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范围及条件:
嘎查村集体土地补贴范围具体包括:(1)具有二轮延包合同合法耕地。(2)新生儿补地(3)取消机动地平均分配的土地。
条件:
同一块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及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的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作物,不予补贴。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贴:
一、在国家已经退耕或自治区以上部门规划要求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二、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三、在河滩险地、行洪道、滞洪区、国有水库库底等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四、毁林开垦、破坏草原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五、荒地造林项目用地、林间地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六、私自扩地,在承包土地面积之外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七、违反生物圈治理和荒地造林合同,在合同允许种植粮食面积之外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八、其他不允许的地块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