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河林场实地调查林场职工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情况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132

       根据最新《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经营林场组织人员对林场职工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地核实工作。

附:《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奈曼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1、补贴对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范围及条件:

嘎查村集体土地补贴范围具体包括:(1)具有二轮延包合同合法耕地。(2)新生儿补地(3)取消机动地平均分配的土地。


条件:

同一块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及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的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作物,不予补贴。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贴:

一、在国家已经退耕或自治区以上部门规划要求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二、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三、在河滩险地、行洪道、滞洪区、国有水库库底等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四、毁林开垦、破坏草原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五、荒地造林项目用地、林间地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六、私自扩地,在承包土地面积之外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七、违反生物圈治理和荒地造林合同,在合同允许种植粮食面积之外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八、其他不允许的地块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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