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嘎查村集体土地征占(流转)工作程序规范化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地程序,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户及嘎查村集体经济利益,保证征地主体项目顺利实施,防止发生土地征占纠纷,经苏木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关于开展嘎查村集体土地征占(流转)工作程序规范化整改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嘎查村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征占地项目按照规程进行自查整改。各嘎查村、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8日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将整体材料交领导小组备案。苏木领导小组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2日开展检查,对于假整改、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
1、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土地征占(流转)规程
2、土地征占(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土地征占(流转)规程
一、土地征占(流转)流程
1、本规程所称土地是指各嘎查村集体所有或已经发包给本村农户的荒山、林地、草地、一般农田等非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不适用此规程。
2、征地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征占(流转)项目前期论证。
3、苏木党委、政府会议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方案,成立工作组。
4、入户征求征占(流转)土地农户意见。
5、嘎查村根据532工作法研究具体事宜,形成决议。
6、征地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实施审批手续。
7、苏木政府、嘎查村、征地项目实施主体、被征占(流转)农户现场核实情况。
8、嘎查村、征地项目实施主体、被征占(流转)农户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三方权利义务。
9、征地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协议书标的向苏木经管站拨付资金。
10、嘎查村申请资金。
11、嘎查村向征占(流转)农户发放补偿款。
12、征地项目实施主体进场施工。
二、征占(流转)土地原则
1、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超过剩余年限的土地补偿款应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支付给个人。
2、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苏木人民政府批准。
3、会议记录、收据、合同、审批手续等内容必须本人签字捺印盖章,不允许代签,不允许空白页签字。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符合下列手续,拨付资金。
(1)资金申请单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共同签字。
(2)具有嘎查村、征地项目实施主体、征占(流转)农户签订的合同。
(3)项目审批手续齐全。
5、土地补偿资金作为集体经济入账后,要通过532模式研究确定具体用途,严格按照嘎查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附件2
白音他拉苏木土地征占(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灵君 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副组长:贾学宏 政府副苏木达
成 员:宋 魁 苏木纪委副书记
宝团良 苏木经管站站长
周文刚 白音他拉自然资源所长
孟凡柱 苏木林业站站长
陈立源 苏木财政所所长
钟时伟 苏木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韩 民 苏木旅游办公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