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言文字执法大队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蒙古语文执法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以全旗蒙古语文工作蓬勃发展为目标,经过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使社会市面用文走上规范化轨道
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认识。利用三月份的法律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关政策,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内容,增强了全社会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和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促进蒙古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一是公共服务类部分窗口设置了蒙汉双语岗位,今年我局编印《蒙古语速学手册》,火车站、消防大队、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类窗口单位发放学习手册,大力提倡各民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蒙古语言文字,从而提高民族地区的干部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打好更好的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基础。为了蒙汉合校办学的民族地区学校的汉语授课学生,学习和掌握蒙古语,组织大镇章古台学区中心校等学校编印学习蒙古语校本教材,并安排每周上一堂课的课程,配备专任教师组织教学,推动了蒙古语文的学习和使用。
二是奈曼旗蒙古语官方网站上线运行,日访问量达到了上千人次以上,在全旗中小学举办蒙古语作文征文大赛,蒙语授课学生参赛率达到了80%以上,蒙古语自办电视节目由原来的每周2档次增加到了5档次,蒙古语言文字的普及率和规范使用率显著提高,语言文字和谐程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加强蒙古语授课中小学生蒙古语文教育。组织举办全旗蒙语授课中小学生蒙语文听写大赛,提高中小学生蒙古语朗诵水平和读标准音、写规范字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蒙古语文教育,培养学生学习母语、热爱母语的强烈情感。今年九月末全市第四次义务教育阶段蒙受学生蒙古语文正写大赛在扎鲁特旗举行,我旗初中组代表队荣获三等奖的成绩,小学组获优秀奖。
四是、为了更好的普及蒙古语标准音,丰富学生课外读书资源,我局在蒙语授课的部分学校发放《蒙古语标准音播放器》和蒙文书籍活动。暑假期间聘请市电视台多年播音主持工作的资历深厚的老师,组织蒙语授课的小学蒙语文教师和学生举办培训并组织开展诗歌朗诵比赛。
五是加强翻译工作队伍。通过政府翻译科﹑蒙汉翻译学会成员和整合社会力量,旗党代会、人代会等大型会议和活动印发蒙文材料。学会成员互相学习交流的同时有关我旗民族文化方面的材料翻译、编辑。奈曼政府网蒙文版上发表或翻译有关奈曼时讯报道。学会成员还利用业余时间翻译《奈曼旗志》等满足广大少数民族读者需求的同时加快了我旗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步伐。目前学会成员正进行《奈曼文化志》的翻译工作。
三、社会市面用文网上审批审核,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我旗蒙古语言文字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蒙古语言文字执法工作,使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利用QQ和微信群的平台进行社会市面用文的翻译、审批工作。从而实现电子化办公,节约了人力和物力,切实加强了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这一举措更是大大减少了蒙古语言文字的翻译错误和蒙文写错情况。通过每年一度的蒙汉文并用工作会议加强管理。年初旗政府牵头,我局主办开一次蒙古语文工作会议,会上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和全旗范围的制作点负责人参加。通过会议总结上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本年度的蒙古语文工作计划。并且在会议上和制作店负责人签订制作户外广告牌匾工作责任状,约束各制作点对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全年共翻译和审586个批牌匾。目前,全旗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门牌、公章、宣传标语、指示牌等蒙汉并用率达到98%以上。社会市面用文达到自治区“三率”标准。
蒙古语言文字执法大队2019年工作计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211号)文件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14]108号文件及《关于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达标工作的通知》(通民委发[2015]59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执法大队的2019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日常工作。正常工作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综合执法局固定一个人办理牌匾审批业务外,认真履行审批监督任务的同时加强实地巡查整顿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自身建设。利用三月份的法律宣传活动月的良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211号)文件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14]108号文件及《关于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达标工作的通知》(通民委发[2015]59号文件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打好2019年的全面治理整顿全旗户外广告牌匾工作的基础。
为提高自身建设我们认认真真学习政治和业务学习。通过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效率。通过各类蒙汉翻译培训和自己认真学习有关书刊的翻译方面的文章并重点内容做好记录等方式提高个人的翻译水平,从而保证翻译、检查、审批工作。
三、加强源头治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和其他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一次全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宣传和传达《通辽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奈曼旗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并加强和强调牌匾审批程序和制作标准等相关要求。会上我局与制作点负责人签订2019年制作户外广告牌匾工作责任状,建立长效机制管理。
二是通过蒙汉翻译学会成员及时翻译和发表政府部门有关信息报道的同时把蒙文网站办好。繁荣我旗蒙汉翻译事业,并把我旗翻译事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促进翻译人才培养与翻译队伍建设并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起到督促和监督作用。
四、继续治理整顿青龙山路北段的户外广告牌匾。今年年底之前未整治完的青龙山路北段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匾蒙汉文同材质﹑同亮度等要求制作。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狠抓大沁塔拉镇主要街路的户外广告牌匾,把青龙山路北段整治样板街,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并用率达到100%,规范标准率达到98%以上)。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改善市容市貌,突出民族特色。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
五、编辑出版我局内部刊物《达沁塔拉》第二期。2019年三月份之前我局内部刊物《达沁他拉》第二期选丰富多彩的新内容、新作品并印刷出版,免费发放全旗各民族学校及有关单位。
六、组织开展《蒙语日》的主题活动。2014年开始每年的5月31日定于蒙语日。我局也积极相应上级部门的号召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2019年《蒙语日》到来之际组织民族学校和民族村开展诗歌朗诵等庆祝活动。
七、加强蒙古语言文字正写工作。协同教育局民教股联合组织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中小学生蒙古语文正写大赛。通过大赛,加强蒙古语言读标准音﹑写规范字,并争取全市第五次蒙语文正写电视大赛上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