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111

 

 

 

             

 

 

 

 

 

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12月25日

 

2019年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聚焦“三大攻坚战”任务,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这一主线把握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这一主攻方向,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实现新跨越,努力推动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促进民族团结各项举措,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和团结进步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以乡村振兴为引领,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继续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整治与引导,使全旗蒙汉文并用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为全旗各项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总体安排,2019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35个、分场1个、社区2个、苏木乡镇场街道5个、企业3个、学校5个、宗教活动场所1个、部门单位12个,使全旗三分之二以上的部门和地区达到示范标准,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

(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全年力争争取项目资金达1500万元,全力扶持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攻坚。

   (三)加强监管,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六个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强化检查督导,加强对苏木乡镇场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宗教管理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巩固和完善户外广告牌匾治理机制,通过加大宣传和治理整顿,使全旗社会市面蒙汉双语并用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三、主要措施

(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广泛组织干部群众,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二是通过阵地、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充分发挥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在各族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使广大青少年逐渐成为践行民族团结的主力军。

(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持续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按照“全民参与,全员创建”的思路,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作为全旗民族工作的头等大事,强化统筹、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旗委、政府制定的《意见》和《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主题新颖,内涵丰富,具有鲜明特色的载体活动,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中,形成大众创建,全民创建的新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核心作用,组织动员各个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9年重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35个、分场1个、社区2个、苏木乡镇场街道5个、企业3个、学校5个、宗教活动场所1个、部门单位12个,用示范典型引领和促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

(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持续落实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少数民族项目储备,将一批可行性高,能够有效推动少数民族嘎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项目列入项目库,通过精准投入获取精准成效。二是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计划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0万元以上,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围绕大沁他拉街道新兴社区少数民族之家进一步规范 “少数民族之家”工作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加大对社区民族工作的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促进城市民族工作体系快速成熟运转,推动和谐城镇建设。

二是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重点,培养一批民族传统文化人才,组织举办全旗性的民族文化赛事活动,对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工作的民族民间文化团体给予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提升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民族特色嘎查,扩大传统文化保护面,使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传承。

三是推动蒙古语文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牌匾治理机制,通过与城市执法部门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规范并用水平。坚持在网上翻译和实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使户外广告牌匾的翻译准确率达到100%,户外广告牌匾的蒙汉文并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强化蒙古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通过向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印发《蒙古语学习读本》等方式支持和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学习蒙语,提升对少数民族服务能力。

(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宗教工作思想,持续推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自治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为突破口,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全面治理“乱建寺观、乱塑宗教造像”,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重点加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防范校园传教。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与寺观教堂的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两级责任”,

加强 “三支队伍”队伍建设,狠抓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宗教知识的宣传普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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