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61


 

 

             

 

 

 

 

 

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12月25日)

 

2018年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在上级民族工作部门的正确指导和旗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三大攻坚战”任务,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为主要抓手,以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为主攻方向,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各项工作得到了扎实、全面地推进,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重要讲话,加快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各项工作。

一是创建工作高位推动,以旗委、旗政府名义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意见》和《分工方案》,组建了创建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民委提出的创建活动“六进”要求和市民委出台的“十进”方案,制定了奈曼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示范机关、企业、社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学校、家庭、医院、军营和寺庙等十项创建标准,创建全国示范旗工作在各个行业领域全面展开。在原有基础上使30个嘎查村、1个分场、2个社区、4个苏木乡镇场街道、2家企业、3所学校、1个宗教活动场所和10个部门单位打造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标准,全旗上下形成了多点开花、多极支撑的创建新格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全面推进。通辽市民委将我旗作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对象向自治区民委进行了推荐。

二是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在高速公路路口、国道两侧和城区主要街路以固定宣传和字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常识。5月份,旗政府办、民宗局、司法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通过多种形式将创建活动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开展了“携手团结助脱贫”模范典型培育活动,通过塑造典型、宣传典型,将民族团结正能量融入到脱贫攻坚中,使宣传教育成效有力提升。

三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成效显著,旗委宣传部、统战部和民宗局三家联合印发了《2018年奈曼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民宗局、教体局和团委、妇联等部门横向联动,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好少年、好青年和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将“守望相助,维护团结”理念植根于青少年一代,通过激发普通家庭对民族团结的维护和践行,带动了全社会的共鸣。各个部门单位和行业领域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歌咏比赛、校园知识竞赛、校园篝火晚会等活动形式,将党的民族政策理论进行了广泛的歌颂和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

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1240万元,创历史新高,资金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推动脱贫攻坚。先后投入项目资金1120万元为35个少数民族嘎查的388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棚舍365栋,窖池23处,建筑面积达30000平米,窖池建筑面积达3300立方,有力推动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通过发展养殖产业实现稳定脱贫。投入项目资金390万元为16个少数民族贫困嘎查安装民族特色太阳能路灯1013盏,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带动民族文化旅游,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产业的开发升级起到了推动作用。投入项目资金140万元为4个少数民族贫困嘎查实施农田上电项目,累计安装变压器11台,架设高压线路5600米,低压线路14800米,改善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业基础条件,实现了贫困群众农业收入的增长。

(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一是宗教领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制定《关于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完善了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旗、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建设,宗教工作依法管理稳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启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场所建设,加强宗教队伍管理,从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财务管理方面入手,提升了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水平。

二是蒙古语文工作持续推进,旗委、政府“两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和社会市面用文监督的制度体系,强化了蒙古语文的规范应用,坚持在网上翻译和实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使户外广告牌匾的翻译准确率达到了98%,户外广告牌匾的蒙汉文并用合格率达到了96%以上。组织蒙授中小学生参加了全市第四节蒙文正写比赛,并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编印了《蒙语会话速成》并发放到了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为汉族干部学习蒙古语提供了方便。

(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扎实推进脱贫”重要讲话,加快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攻坚步伐。

坚决贯彻执行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旗委、政府的安排,2018年我局5人承担了贫困嘎查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包户干部等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脱贫各项政策,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产业扶贫,通过协调项目资金1000万元为大镇孟和嘎查和嘎海花嘎查的3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基础母牛32头,为固日班花苏木巴彦塔拉嘎查,大镇包日胡吉日嘎查等30个嘎查的34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棚舍340栋,对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稳定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创建国家级示范旗工作任务繁重,面临着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局面。建议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创建办,并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使创建国家级示范旗工作有实质性推动。

(二)蒙古语文工作力量薄弱,已经成立的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人员编制,目前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只停留在户外广告牌匾的治理上,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也没有发挥职能作用。建议恢复蒙语文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内部机构,推动蒙古语文使用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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