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服务中心办事纪律
为规范农业服务中心管理,确保农业服务中心运转有序、履职到位,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办事纪律如下。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农服中心人员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主任因事、因病请假的,报分管联系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须报镇长审批。请假7天(含7天)以上的,须报书记审批。农服中心其他人员因事、因病请假1天报主任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因公、因私离开县域范围,须向主任和分管领导报告,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工作需要需返回工作岗位的,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二)印章管理制度
农服中心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并确保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使用。凡需加盖印章的材料,须经主任审核签字同意,并做好登记工作。不允许在空白纸或凭证上盖章,特殊情况须经主任签字批准,方可盖章。
(三)安全工作制度
做好办公室电器及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配齐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和老化的线路。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电脑,做到人走灯灭电断。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严禁酒后驾车。
(四)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周末和节假日前开展清洁大扫除,确保农服中心干净、整洁。办公室内应做到“一齐六无”:即文件、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无烟头、无纸屑、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无乱扔乱放现象、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摩托车及其他车辆应归位停放,整齐有序。
(五)档案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负责本农服中心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凡本中心从事管理、生产、科研、推广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录音(相)带、盘(片)等都必须归档。重要档案必须送局档案室保存。农服中心资料室要保持清洁、通风,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首问责任制度
前来农服办事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须提供热情、周到、负责的服务,询问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能当场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时限,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将询问人引导至相关办公室或提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并负责衔接好询问人办理的具体事项。
(七)服务承诺制度
农服中心人员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实行“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流业绩争先)服务标准,达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服务目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理质量。各项服务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承诺服务时效。
苇莲苏乡农业服务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