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莲苏乡
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组织实施;
3、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依法鉴证承包合同,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监管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3、查处理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各种事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恶性案件。
三、做好农村“三资”管理
1、贯彻落实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受侵犯;
2、做好全乡13个村集体财务“双代管”工作;
3、负责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情况;
4、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
5、做好农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农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四、农民来信来访工作,处理农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危害农村及农民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