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党组2017年学习计划
2017年3月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的推动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向前发展,根据旗委宣传部、组织部印发的《奈曼旗2017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精神,制定本计划。
总体要求
2017年,局党组坚持不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起来,与推动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切实领会“两个共同”的深刻含义。
2、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旗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2017年工作安排中有关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方面的相关部署,切实引领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向前推进。
4、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涉及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推动全旗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有力开展。
5、深入学习领会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相关精神。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相关精神,全面掌握自治区70年的辉煌历程,深刻学习总结自治区70年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自治区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对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打牢守望相助、团结一心,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思想基础。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将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将党组学习提升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党组学习是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发挥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把抓好党组学习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推动学习落到实处。
3、把准学习内容。党组学习与党支部学习计划相融合,在保证重点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重点进行统筹安排,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4、创新学习方法。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发言与互动讨论相结合、传统学习与新媒体学习相结合,广泛开展互动式、研究式、案例式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