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奈曼旗民族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61

2016年奈曼旗民族工作总结报告

 

2016年全旗民族工作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实现了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旗委、旗人民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2016年奈曼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旗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将创建活动提升到旗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层面,全面启动了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各项工作。通过开设电视专栏、《奈曼时讯》刊发专版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得到不断提高,对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提供宣传舆论氛围。各地区和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举办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有奖问答、歌咏大赛等活动,使各族群众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对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的7个苏木乡镇、9个嘎查村、11个机关单位、2所学校、2家企业、1个社区、1家医院和1所军营授予了《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对4个家庭授予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了独具特色的奈曼旗“中华民族一家亲”万名学生签名活动,使广大青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进一步牢固。旗委、政府建立了创建活动督查考核机制,使创建活动在考核机制约束下得到了常态化开展。

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年争取到少数民族资金项目32个,资金达470万元。对9个苏木乡镇28个嘎查村打井配套13眼,安装变压器3台,架设高压线路400米,低压线路4850米,新建文化广场5处,14500平米,维修村民之家2处,560平米,购置办公活动设施器材提升村民之家服务功能18处,安装太阳能路灯65盏,进一步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将符合条件的41家企业申报为民族贸易企业,建立了企业基础档案,完善了会计监督机制,实现了民族贸易的规范和壮大。

三、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按照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形成了全旗城市民族工作体制,将建立社区少数民族居民之家,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八仙筒社区率先建立了社区少数民族居民之家,为居住在城市社区里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服务,为和谐社区、和谐城市、和谐社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目标化管理考核意见》,对业绩成果突出,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贡献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奈曼旗少数民族人才库》,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得到了全面重视和规范管理。

    五、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在奈曼五中建设了全旗首个民族历史文化校园展览馆,在明仁苏木洛僧筒嘎查建设了全旗首个村级民族历史文化馆,使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在阶层得到传承和发展。“十个全覆盖”工程期间在明仁苏木巴日嘎斯台嘎查、白音塔拉苏木包头嘎查等二十余个嘎查村绘制了体现民族历史文化的墙体画,打造了一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特色嘎查,使民族历史文化在奈曼大地上得到了重新显现。在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期间举办了祭敖包、乡村那达慕、蒙古象棋比赛和全旗草原歌曲大奖赛等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使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快速发展,发展中深度融合。

六、开展了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奈曼旗2016年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全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大镇主城区和苏木乡镇场政府所在地户外广告牌匾,国道111线、大阜线和大库线公路两侧路标、指示牌和擎天柱广告等进行重点治理,将蒙汉文并用合格率提高到97%以上,使规范并用覆盖全旗。

七、开展了星级制作点评比表彰活动。制定了《奈曼旗户外广告牌匾蒙汉文并用星级制作点评比管理办法》,命名表彰了15家蒙汉文规范并用的星级制作点,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达到了源头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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