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考核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2月
2016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下,全旗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思路和目标扎实开展,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民族工作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一是旗委、旗人民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6年奈曼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旗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将创建活动提升到旗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层面,全面启动了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各项工作。二是通过设立宣传牌、开设电视专栏、《奈曼时讯》刊发专版和编印《宣传手册》等途径广泛开展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认识。三是通过举办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有奖问答、广场舞比赛、歌咏大赛等活动,使群众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实现了宽领域、全覆盖。四是通过对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的7个苏木乡镇、9个嘎查村、11个机关单位、2所学校、2家企业、1个社区、1家医院和1所军营授予了《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使创建活动在示范典型的带动和引领下深入开展。五是通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万名学生签名活动,使广大青年牢固树立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了全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一是通过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470万元对9个苏木乡镇28个嘎查村打井配套13眼,安装变压器3台,架设高压线路400米,低压线路4850米,新建文化广场5处,14500平米,维修村民之家2处,560平米,购置办公活动设施器材提升村民之家服务功能18处,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通过民族贸易企业重新认定,使符合条件的41家企业成为了民族贸易企业,实现了民族贸易的规范和壮大。
(三)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得到了完善。通过探索建立全旗城市民族工作体制,将建立社区少数民族之家,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八仙筒社区率先建立了社区少数民族居民之家,为居住在城市社区里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服务,为和谐社区、和谐城市、和谐社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管理。通过对业绩成果突出,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贡献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调查摸底,建立《奈曼旗少数民族人才库》,加强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五)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发展。通过在奈曼五中建设的全旗首个民族历史文化校园展览馆和在明仁苏木洛僧筒嘎查建设了全旗首个村级民族历史文化馆,使民族历史文化在各个领域得到传承和发展。在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期间举办的祭敖包、乡村那达慕、蒙古象棋比赛和全旗草原歌曲大奖赛等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使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发展,发展中融合。
(六)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得到完善。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交流、交融、交往,加强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教育,以消除因民族因素引发的各类事件为目标,建立健全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旗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彻底根除了发生各类事件的隐患和萌芽,实现了无任何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宗教工作
(一)强化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通过
制定《关于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旗、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建设,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宗教工作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认识对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组织和统战部门将宗教政策法规教育纳入到了领导干部培训教育中,采取聘请上级宗教部门干部、专家学者进行集中授课和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使全旗领导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宗教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得到了提高。
(三)狠抓宗教领域专项治理。通过公安、安全和宗教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法宗教活动嫌疑较大的地区,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全旗范围内没有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