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
转发《旗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六号农场党委、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旗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已经旗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旗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旗委、旗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全旗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奈曼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旗“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三)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5年内,实现普法学法大讲堂、法律图书角在苏木乡镇(街道、农场)全覆盖,普法宣传栏在嘎查村(社区、分场)全覆盖。积极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推送法治宣传内容。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奈曼、法治苏木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5年内,全旗60%的苏木乡镇(街道)和50%的嘎查村(社区)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校、企业和单位法治创建活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基层大讲堂,开展形式灵活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坚持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法治讲座,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各级政府网站、专门普法网等资源,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注重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在职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在组织调训中增加设置法治类课程,明确法治类课程的最低课时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高决策质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法律考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针对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以青少年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离毒品、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以全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普法工程为载体,充分利用主题教育、团队活动、家长座谈会、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充分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
扎实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根据农民的学法需求,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调解资源,采取“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的工作模式,将普法贯穿于法律服务和调解矛盾纠纷的全过程,让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加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围绕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农民工维权等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类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能力。
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把流动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的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治学校,促进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进城务工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全旗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旗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旗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旗委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