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174


奈党字〔20124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

批转《奈曼旗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旗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法治奈曼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六号农场党委、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奈曼旗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奈曼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已经旗委、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富民强旗进程的重要保障,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法治奈曼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进行考核,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善于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广大公务员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法治奈曼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群众依法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

2012224

 


 

奈曼旗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奈曼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旗已顺利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法治奈曼建设,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旗进程,为我旗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旗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奈曼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奈曼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公正司法得到加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广泛弘扬,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逐步实现由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向注重法治实践的转变,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注重法治精神倡导的转变。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和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和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的过程,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按照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进一步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全旗各族人民不断加深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认识,切实增强遵守和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牧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奈曼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提高社会管理效能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任务,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坚持将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把法治实务作为培育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使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共同承载法治文化传播的使命,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成为各行各业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教育引导广大公民更多地参与法治实践活动,使公民在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的原则, 让平等、人权、理性、文明、民主、自由、公正、合法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社区和法治文化乡村创建活动,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根基。

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活动,通过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充分发挥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的优势,开辟法治文化专栏、论坛,播放法治影视剧、法制故事等文艺作品,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培育法治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内涵。

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加强以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公民意识教育试点,探索公民意识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大力培养适应民主法治发展的新公民,努力建设公民社会,逐步形成成熟理性的公民文化。

(八)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建设法治政府和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探索新时期拓展和提升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思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12·4”法制宣传品牌。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立足旗情,拓宽视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

(十)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咨询作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奈曼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五年内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

(十一)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作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惩治和预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办危害大、影响大的职务犯罪。

(十二)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把发展基层民主放到突出位置,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增强创建活动实效。五年内,全旗70%的嘎查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

(十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建设法治奈曼的各项工作体现到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积极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公务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预防犯罪教育,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培养中小学生的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建设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每年要举办法制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嘎查村村民代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六)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社会开放性强、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流动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的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学校,促进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进城务工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部门和行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工作规划,组织培训业务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区、部门和行业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报旗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旗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旗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组织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旗人大、政协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查团,定期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督查活动。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办好公益性法制宣传栏目。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旗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定期听取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旗直属机关工委负责支部所属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苏木镇场党委、党工委、系统党委负责本地、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旗司法局负责各系统党委以外的政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旗教体局负责全旗各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旗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驻奈企业和各大型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旗金融办负责全旗金融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健全考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评估机制,制定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考评,公开考评结果,实行领导干部述法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领导干部考评机制,把考核情况作为评价各地区、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注重培养树立典型,加强典型宣传,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予以保障。旗级、苏木镇分别按每个普法对象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普法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推进阵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完善城镇、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            2012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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