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152

凝心聚力   求实创新  

全力开创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按照旗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帮扶,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全面启动了“七五”普法,召开了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是进一步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奈曼旗“七五”普法工作督导方案》,对全旗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全面客观掌握了全旗 “七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全面提升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了基础。二是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进菜单式普法,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法律讲堂、市民讲堂两个平台,采取群众点题,律师以案释法等方式,对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58期,培训4800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为载体,组织旗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防范毒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讲59次,参与师生1.2万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旗四大机关和各地、各部门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初步形成。结合旗、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组织新当选的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了人大、政府组成人员的宪法意识2017年度全旗800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全部上线,各单位部门的学法积极性普遍提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聘请专业人员围绕安全生产、职工维权、依法经营为企业上法治课20场次。三是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累计法律法规宣传品3.2万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50人次。四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稳步实施。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创建标准,通过在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先行试点,对明仁苏木落增筒等7个嘎查村(社区)进行了命名表彰,为在全旗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树了典型,积累了经验。

(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有效整合政法力量和社会调解资源,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17年12月21日,《法制日报》以《边塞小城怎样快速优质解决“闹心事”》为题,对我旗交调委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以苏木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等形式,共举办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16期,1100人次,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坚持“日排查、月调度、常化解”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诉调对接”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93件,调处成功1078件,调处成功率98.6%,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其中,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矛盾纠纷3件,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处交通损害赔偿案件61起。

(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得到强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了与检察机关的监督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主动加强与旗检察院相关科室的联系配合。年初以来,联合旗检察院业务科室对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走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为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实效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宽严相济、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手环定位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7年末,全旗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63人,解除692人,正在接受矫正171人,其中缓刑163人,管制5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三是切实加强对刑释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刑释人员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刑释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难题。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056人,累计解除458人,正在帮教598人,其中,落实二轮延包耕地334人,享受农村(城镇)低保7人,实行司法救助1人。旗司法局远程探视平台与自治区所辖监狱(戒毒所)实现互联互通,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搭建了亲情沟通平台。春节前,为2名监狱服刑人员和家属提供了探视服务。春节期间,旗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对1名离监探亲罪犯在教育监管方面与监狱进行无缝对接,使探亲罪犯如期安全返监。

(四)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载体,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全旗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建设年”专项活动,深入实施“双挂双亮”工程,律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年初以来,全旗律师所共代理各类案件845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748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60件,行政诉讼代理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3件,接待法律咨询425人次。二是公证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以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为载体,倡导“一站式”服务,规范公证工作流程,压缩办证时限,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年初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501件,其中继承类86件,赠与类36件,证据保全类7件,其它类公证372件。三是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加大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坚持应援尽援,注重援助质量,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年初以来,全旗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4件,民事案件278件,代写法律文书67件,接待法律咨询327人次。

(五)队伍建设软实力得到提升。牢固树立“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引领工作创新的新常态。一是扎实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忠诚、干净、担当”专项行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系统党委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服务群众意识显著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恒俊联合党支部为乡镇敬老院和贫困村捐钱捐物,扶危济困,累计投入资金6万多元。局机关工作人员庄志永拾金不昧,将捡到的10万元巨款交还失主,其先进事迹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大结束后,系统党委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部署,在系统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三是业务素质得到提升。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加强业务培训。3月份,组织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部分基层司法所长到敖汉旗司法局考察学习。年初以来,全系统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23人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9人次。三是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系统内干部党员的“庸、懒、散、浮”等不良习气得到有效整治,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故意拖延、打折扣、讨价还价等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四是纪律整顿务实有效。加强纪律整顿,抓住警车使用、重点人群监管、法律服务等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采取工作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分管的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年初以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有5个集体,10名个人分别受到旗级以上表彰奖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方面还存在差距,个别司法所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个别干部工作被动,积极性不高,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大部分基层人民调解经费不足,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已经引起了系统党委的高度重视,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实干赶超,绿色崛起”的总要求,围绕法治奈曼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奈曼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求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是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与旗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动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知识讲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深入推进网络在线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突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全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普法工程为载体,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扎实开展农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村(居)“两委”成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围绕土地经营流转、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农民工维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群众点题、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全旗嘎查村综治中心建设为契机,整合各方面力量,按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力争年内建成100个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力求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突破。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一是重点抓好“大调解”体系建设。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整合政法力量和社会调解资源,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加强物业、劳务、环保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以苏木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采取现场指导、观摩庭审、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技巧。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建立“日排查、月调度、常化解”工作机制,做好敏感时间节点的稳控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注重政法部门与信访、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力求在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上取得新突破。要认真落实治本安全观,以向社会输送合格公民为工作目标,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推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一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系会议、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联系,加强社区矫正适用前评估、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管理,特别是在规范审前评估法律文书、严格入矫宣告程序和重要时间节点请假审批等环节,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和悔过态度等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和普通监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因人施矫,宽严结合,切实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手环定位管理措施,推广沙日浩来司法所微信定位监管的经验做法,把日常监管的有效手段都落实到重要环节和工作细节上。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制度化、规范化。各司法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守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这个底线,合理确定每月集中时间和内容,严格执行学习劳动相关制度规定,确保集中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是切实加强对刑释人员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刑释人员出狱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难题。充分发挥旗司法局远程探视平台作用,加强与区内所有监狱的协调沟通,为监狱服刑人员和家属架起感情沟通的桥梁,使远程探视成为监狱服刑人员与亲属情感交流的主渠道。

(四)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力求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为导向,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坚持执业监督和权益保障并重,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全力提升社会对我旗法律服务领域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一是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旗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旗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法务室在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分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全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在第一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利用好网络平台,依托12348中国法网,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由基层司法所牵头,组建嘎查村(社区)普法微信群,根据群众法律需求,及时推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产品。二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探索在中心镇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促进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交流互动,鼓励支持律师参与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注重“蒙汉”双语律师的培养,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加大农民工、妇女、留守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将精准贫困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有序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力度,将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沉,逐步扩大非诉类法律援助在苏木乡镇的覆盖面。四是进一步拓宽公证服务领域。优化公证服务模式,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为工作导向,以拓展服务领域为切入点,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努力在提存公证、子女抚养费监管公证等公证服务领域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争取在拓展服务领域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五)固本强基,强化保障,力求在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以“等级司法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所务管理。一是加强等级司法所建设。切实加强所务管理。要健全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和设施装备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面实行所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推动司法所工作透明公开。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结合司法所工作任务和性质特点,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规范和标准,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具体内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事项,依法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整合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积极与旗车改办协调,为基层司法所更新部分警务用车。充分利用自治区司法行政大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基层工作、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装备资产、人事警务等业务全部上线运行。以强化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完善功能设置,配齐相关设备。三是进一步推进嘎查村(社区)法务室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两上墙”“一台帐”的要求,健全组织网络,组建工作队伍,规范阵地建设,推动司法行政职能向嘎查村(社区)下移,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格局。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软实力上实现新突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从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思想基础。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深入学、持久学、反复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种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建立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三是强化“三个意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担当意识。要大力弘扬务实担当、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凡是定下的目标、部署的工作,都要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抓落实,推动形成雷厉风行、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新风气。坚持问题导向,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带着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为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群众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扑下身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来检验工作成效。要强化纪律意识。以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办事不公、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中梗阻”等问题,要及时纠正,执纪问责。四是抓实业务素质提升。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加强干部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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